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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9-05-0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受汪泉主任委托,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周承涛所作的关于免去市法检两院有关领导人员事项的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所作的关于市法检两院有关人员法律职务任免事项的汇报,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对《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说明。讨论并通过了该《实施意见(代拟稿)》,要求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对《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说明,讨论并通过了该《实施意见(代拟稿)》,要求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实施。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陈伟斌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说明,讨论并通过了该执法检查方案。会议强调,上下联动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是全国人大、省人大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发挥人大监督利剑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实践。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常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要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的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全方位展示我市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工作成效。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周智夏所作的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制定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该报告,并要求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及时向市委报告。

六、会议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商定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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