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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强化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议案”处理意见办理和常委会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布日期: 2019-11-1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强化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

发展的议案”处理意见办理和常委会决定

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9年10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一号议案”处理意见办理和常委会决定贯彻落实,对标找差创新实干,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一个理念”,层层压实营商环境建设责任

全市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明确职责任务,突出系统谋划、项目推进、机制建设三个关键,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一是坚持系统性谋划,强化组织领导。把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并列为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工作部署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决定。二是坚持项目化推进,压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涉企司法保护、健全破产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细化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时序进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坚持制度化运行,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司法工作效能,立足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全市法院商事审判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等规定,建立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措施。

二、狠抓“两个措施”,坚决落实“一号议案”处理意见

针对“一号议案”处理意见中提到的经济案件积压和在具体案件执行中存在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资产的问题,市中院狠抓“两个措施”,大力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建立超长期案件通报和督办机制,由各法院一把手院长亲自督办长期未结案件。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审限节点自动提示、预警、管控,对全市法院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逐案进行评查清理,逐案听取汇报,逐案制定清理方案,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于6月底前将旧存的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结完毕,清结率为100%,新产生的长期未结案件也将按照既定工作机制及时清理。

二是严格规范财产保全。专门成立课题组,对财产保全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召开金融机构、企业、律师代表座谈会,对财产保全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事诉讼案件财产保全移送执行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程序、范围,切实加强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保全担保及保全措施的审查,明确可以不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和当事人权利救济手段,避免因不必要的保全或不恰当保全措施增加企业负担。

三、做实“五项重点”,立足职能保障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积极回应企业对与诉讼服务的新期待,不断拓展涉企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打造涉企司法保护的“绿色通道”。召开全市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制定《全市法院多元化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全力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高水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在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办理,揭牌成立常州市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常州市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在全市全面推广律师调解工作站建设,切实减少企业诉累。开发诉讼服务查询系统,推广使用“江苏微法院”小程序,重点抓好“网上预约立案”、“跨域立案”、“案件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应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部开通异地跨域立案功能,已完成跨省、市民商事案件异地立案14件,市中院成功对一起标的额达2.3亿元的涉企纠纷进行跨域立案,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深化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面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全市法院共庭审直播案件24164件,40931篇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二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抓牢执法办案这一根本,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10人,形成对黑恶势力强大攻势。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建立完善职业放贷人名录等甄别处理制度,判处“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案件13件,全部依法从重处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惩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侵财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等软件系统的普遍、强制应用,综合通过条线例会、案件质量评查、个案点评、类案审理指南、民商事审判专刊等形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改革提质增效,将案件繁简分流和智慧审判相结合,全市法院均成立速裁庭或速裁组,借助现代科技,顺畅分流、分案、程序转换等流程节点,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信息化“高速公路”。将诉讼解纷和多元化解相结合,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网格化社会治理与司法审判、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信息互联互通、风险预测预警、纠纷联调联治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党委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一乡(镇、街道)一站(审务工作站)、法官进社区进网格”,全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在辖区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审务工作站,在每个网格社区安排法官(法官助理)对接,指导和参与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

三是进一步做优常州破产审判品牌。始终将破产审判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深入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做精做优常州破产审判品牌。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破产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或清算组,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推进会等方式,合力解决破产审判中遇到困难和障碍。出台各项文件,进一步规范破产审判程序,统一司法尺度,各基层法院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规定,细化操作流程,具有常州法院特色的破产审判规范体系初步形成。高度重视破产队伍专业化建设,市中院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法院建设专业化的破产审判队伍。选优配强28名破产法官组建全市破产审判人才库,全市各法院均组建破产专业化审判团队,市中院增挂破产审判庭牌子,天宁法院增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牌子。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健全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推动设立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管理人的业务培训、设立管理人基金、行业规范化管理搭建平台。健全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协调市财政局设立破产专项资金帐户,引导入册管理人机构对个案报酬进行削峰填谷式的调节,目前基金规模保持在500万元左右。积极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畅通破产通道,坚决做到当破则破、不推不揽,建立破产案件受理预审查制度,对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破产准备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严禁进入破产程序,防止恶意破产、假破产。强化困境企业识别和精准处置,在综合审查困境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等关键因素的基础上,准确适用破产清算、和解、重整制度,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准确领会“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政策精神,对符合政府产业导向、环保政策,具市场运营价值、行业前景的困境企业,优先适用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引进优质企业筑巢引凤,引进先进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确保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如新北法院受理的金丰置业破产重整案,天宁法院受理的“天顺系”等12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等,均运用破产重整程序,促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另一方面,坚持通过案件审理淘汰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模式混乱的企业,对于重整无望的“僵尸企业”,及时破产清算,不让法院成为“僵尸企业”的停尸房,共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市场退出15件。

四是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开展一次集中整训、进行一轮人员调整、整改一批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彻底改变执行局面貌。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关于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施暂行办法》,召开执行条线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对执行指挥中心各项职能定岗、定责、定人、定标准、定时限,促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全面落实、顺畅高效运行。组织精干力量,通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等方式全力加强执行工作力度,狠下功夫啃下一批“骨头案”,切实去存量抑增量,确保在短时间内看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今年1-9月,全市法院集中部署开展三次涉民营企业债权保护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258件,达成和解协议80件,强制执行完毕案件178件,强制迁让房屋17件,查控车辆11辆,搜查28次,拘留58人,拘传113人,纳失294人次,限高471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自10月起,市中院针对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等重点案件,在全市部署开展六大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五是进一步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案件和发生在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事赔偿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上半年适用惩罚性赔偿10起。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大力推行“证据妨碍制度”,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积极解决权利人举证难、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难题。充分发挥与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以及相关行业管理机构协作机制的功能,共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委托和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案件调解工作,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高位运行,调解撤诉率达到65%。召开联席会议,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联动民事与刑事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积极畅通司法公开渠道,开展走访高新企业,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增进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了解。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和知识产权法治大讲堂活动,在“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邹区灯具城等开展巡回审判,让市场主体和创新企业进一步感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虽然全市法院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对标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在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对其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对营商环境建设对于全市发展的重要性认识相对欠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不高,成效还不够突出。二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全市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总结梳理不够,对纠纷特点、成因、预防措施等缺乏系统分析,对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发现不及时、挖掘不全面。较少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相关诉求掌握不细致,回应民营企业司法关切的主动性不够,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的有效措施不多。三是争取外部支持形成合力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许多服务民营经济的司法举措需要进一步争取外部支持,尤其是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的清理、涉民营企业财产保全案件的利益衡平保护等方面,需要全市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加大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将聚焦全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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