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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5-2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初定于6月份对江苏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日前,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配合做好我市迎检准备工作,5月2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5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又召集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三组在组长曲福田副主任的带领下,来常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传达了曲福田副主任在与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负责同志交换意见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泉在听取意见后的表态发言。

会议就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明确四点要求:

一要督促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对照问题清单,分区域落实辖区内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

二要继续做好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来常实地检查虽已告一段落,但省市联动的执法检查工作并没有结束,在思想上绝不能松懈,要继续以认真态度和扎实作风做好后续工作;

三要积极备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长远,实事求是,主动作为,把相关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四要推进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较大人力财力物力。要在继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通过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

(来源:环资城建工委  作者:杨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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