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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2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6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6月2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之前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了预先审查,经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3亿元,较上年增长8%;税比87.3%,较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4.82亿元,较上年增长7.8%,完成预算的92.77%,较上年提高0.51个百分点。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3亿元,比上年下降0.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87亿元,比上年增长4.65%,完成预算的86.88%,较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从金额和占比上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均有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20.5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安排支出7.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63.6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36.42亿元,收支相抵27.2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01.1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88.45亿元,收支相抵12.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4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29亿元,收支相抵1.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2.99亿元,收支相抵1.1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62.2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6.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6.13亿元。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71.5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3.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7.86亿元。

2018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54.66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之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控,积极配合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改进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草案从8张表增加到30张表,并增加了草案说明。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常委会批准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级次不明确;结转资金金额较大,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部分财政结余资金未统筹使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还需加大;个别专项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分配下达,部分滞留在辖市、区财政或主管部门账上;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还有一些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等。

市审计部门在依法履行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同时,完成了年初财政经济委员会确定的环境保护及生态绿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对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对污水处理费、全民健身计划专项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指出了预算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在2019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建议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改进完善预决算编报工作,更好体现中央重大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效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新要求,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内容,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更好体现支出政策实施效果。充实完善预决算草案的编报和相关说明。加强决算分析,分析预算执行、政策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促进预算编制、预算管理的加强和提升。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人大预决算审查提供支撑。做好支出政策出台前论证工作,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开源节流。理顺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预算收入管理。注重增收节支,堵塞漏洞,努力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强化国有资源、资本经营理念,大力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益。重点关注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问题。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促进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完善财政重点支出政策,清理、整合、动态调整专项资金,促进支出政策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根据机构改革等因素,合理调整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严格预算执行,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预算刚性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实现重点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机制。

(三)稳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统筹做好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和偿还工作,加强全过程管理监督。切实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推进举债融资信息公开,更大力度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效。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治本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联合整改机制,增强整改合力,避免屡查屡犯,提高整改到位率,深入研究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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