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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常开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20-04-2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来常开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在市委书记齐家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的陪同下,曲福田一行来到位于武进区的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成立于2014年的小牛电动,是全球领先的智能城市出行解决方案提供商。2018年以来,为迎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企业针对相关要求,将脚蹬设计加入到新产品中,此外,遍布车身的智能传感器,能实现对车辆信息的实时感应,汇聚云端计算分析实现人车互联,并可通过定位进行防盗。曲福田肯定了企业将安全性内容寓于产品设计以及售后服务体系中的做法。他指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常州作为工业明星城市,对制造业企业来说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他强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也要加快智能化产品研发,这将为下一步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大数据管理,带来很大助益。

在下午的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生产销售企业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曲福田充分肯定了常州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成果丰硕,值得借鉴。他指出,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事关社会民生、群众生命安全和百姓出行,体现了人大立法为民的宗旨。为使该条例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群众利益,他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全面认真梳理,合理设置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做到不缺位、不断链,同时要坚持源头管理、便民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问题。 

二要把握立法宗旨,合理设置公民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要站稳人民立场,妥善处理好规范管理与维护群众权益之间的关系,确保条例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真心拥护,实现方便群众和保障安全之间的平衡。 

三要强化条例关键条款的研究,保障强制性条款可执行、可操作。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加强调查研究论证,对每一个条文都精雕细琢,仔细打磨,让条例既符合实际,又能发挥实效。

四要深入推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一线管理部门、企业、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把条例修改好、完善好。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荣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陪同调研。

(来源:法工委  作者: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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