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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0-11-2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半。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家滨委托,常务副主任张耀钢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创新载体、树立品牌、打造阵地、争创亮点,普法体系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内涵不断拓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普法目标任务。会议建议,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部门联动、工作联动,引导和整合普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织造全民普法网络;创新形式、打造品牌,着力拓展载体平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和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常州品牌;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照相关标准和指标,做好总结整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周智夏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汤如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审查了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戚小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0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审查了2020年市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市级支出预算的决定。

(五)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贾金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市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到会应询。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进一步摸清我市的“生态家底”,完善综合评价和监管制度体系,提升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常州提供高效有力的资源保障。

(六)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提请,任命殷文荣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洪军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建华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刘建华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春福的提请,任命张超、王亚明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石伟东的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的提请,任命高玉华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卢云云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志贤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晔栋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龙海阳、张玺、李梅琼、戴明慧、王浩、万海峰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高妍彦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殷军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肖江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陈晔栋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徐建琴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的提请,任命邱萍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胡汉良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施静波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车建中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超、高玉华在会上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其他拟任职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

张耀钢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卫、孙国林、盛晓东3人的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截至目前,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98名。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高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所作的关于督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和时间紧、任务重的客观情况,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解决采纳”的比例较去年有较大的提高,体现了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担当作为和务实高效。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积极的态度,关注代表的真实想法,以办理工作的实效,让代表履职成果得到落实,让代表和群众从心底满意。

(八)会议听取了在常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琪、郑广成的履职情况报告,其他6名在常的省人大代表作了书面履职报告。

(九)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金万新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的有关说明,审议通过了该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春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梁一波、副市长杜荣良、蒋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政府、监委、中级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8名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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