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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0-07-0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下午至29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家滨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建共所作的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我市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连同议案一并转市政府办理。

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既是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也是我市着力推进的民生大事。要着眼于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和救助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法治保障能力,强化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水平。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和一流专科,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加快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月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9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钱亚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建兴所作的关于2019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常州市2019年本级决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将减税降费、就业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稳住经济基本盘。要加快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计工作要加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使用的审计,积极开展预算绩效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将推动问题整改、促进追责问责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政府副市长陈正春受市长委托所作的提请,任命嘉秀娟为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建德为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免去陈志良的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丁一的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的提请,任命王宏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姜旭阳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高淑琴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谢唯立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吴立春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王伟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邹玉星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郑仪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连求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谢唯立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周雯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童国进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的提请,任命王惠云、殷虹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张以清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周常春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局局长吴建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陈伟斌所作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管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企业股改上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我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企业股改上市政策体系和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实现创新资本有效集聚、后备企业加速上市、产业经济加快转型、社会投资回报丰厚的良性正循环;要进一步把握机遇,优化机制,全力营造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问题协调处理的绿色通道,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培育企业,夯实基础,在全力实施“双百行动计划”、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股改上市的同时,加快培育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不断优化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结构,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可持续发展。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办法。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及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审判机关要加强风险预警、诉讼审查,检察机关要加强精准监督,破解监督瓶颈,公安机关要加强警情处置、案件查办。要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惩防并举,建立源头防控长效机制、虚假诉讼惩防联动机制、非法金融活动专项监管机制,强化典型案例发布和宣传引导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八)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2018年度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三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督查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春福,市政府副市长陈正春、杨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委、中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6名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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