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19 访问次数: 字号:〖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2020年5月1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期间举行了一次全体会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至2020年5月13日18时,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5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7件,主要涉及提高制造业软实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等;教科文卫体方面的4件,主要涉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职称考核认定等;环资城建方面的13件,主要涉及水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城乡规划建设等;民主法制方面的1件,主要涉及促进司法公正。

本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涉及面较广、质量较高。这些议案是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会议要求,充分听取群众意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后提出的,体现了代表们为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而积极作为的责任担当。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所提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所有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

二、陈建共等1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公共卫生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的议案》,建议大会主席团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

三、其他24件议案均转为代表建议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此外,截止5月14日12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50件。

对本次会议期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抓好督办工作。有关机关和组织应予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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