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1-05-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张耀钢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宋平所作的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助推常州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监督的议案”(“关于听取扶持常州科教城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连同议案一并转市政府办理。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打造国际国内一流专业化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源头支撑作用,加速推进“科教创新明星城”建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为依托,推进创新平台和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汇聚优势资源,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资金投入和政府服务保障,推动创新要素向平台集聚;建立健全市场化平台引育、国际科技合作、人才评价流动、绩效考核评估、开放共享等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创新生态和法制环境。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琪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去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盯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序时进度抓好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围绕生态环境高质量目标,加快结构调整,有效降低生态环境负荷,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清单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攻坚克难,推动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力打造“美丽江苏常州样板”。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恽东玉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审查监督办法》的有关说明,审议通过了该办法。

(四)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的提请,任命徐俊华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曰璞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立群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夏慧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王洪成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高立群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夏慧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蒋政宁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严琪峰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的提请,任命尤之毅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明芝、董静驰、吴海军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尤之毅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副主任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室。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