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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1-09-1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张耀钢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代理市长盛蕾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了关于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分别报告了调研全市经济运行、农业农村、教科文卫、环资城建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面对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复杂多变和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十分不易。当前,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经济稳定恢复发展中困难和矛盾显现,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难度较大,社会民生领域问题仍较突出,受疫情的影响,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困难大、挑战多、时间紧、任务重。会议强调,市政府要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最新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要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完成全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任务。要持续用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市人代会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民生领域重点项目落地。

会议要求将常委会审议意见与四个工委的调研报告一同送市政府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工作。

(二)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受主任委托所作的提请,任命高平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根据代市长盛蕾的提名,任命完利梅为常州市教育局局长,李磊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钱旭健为常州市民政局局长,管华为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彭峻为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薛晔为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石旭涌为常州市商务局局长,严俊为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杨贵生为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胥亚伟为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徐萍为常州市审计局局长,张宇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王竹林为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吉宾为常州市体育局局长,吴煜为常州市统计局局长,刘文荣为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刘敏为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蒋鹏飞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杭永宝的常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刘斌的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王莉的常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刘月冬的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史政达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沈小勇的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潘冬铃的常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荣凯元的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黄建德的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王竹林的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钱亚明的常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杜吉宾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何革的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朱笑冰的常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庄小涛的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戴文龙的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管华的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恽淇丞的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市监察委会员代主任李文宏的提请,免去徐清的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的提请,任命黄磊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金晔茹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黄磊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王文俊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吕福清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裴阳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秦琳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金万新所作的初审意见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强调,开展八五普法,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多元共治,坚持先行先试,做到普法责任制度化,普法内容和对象精准化,普法形式多样化,普法力量社会化,实现精准普法,共建共享,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四)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辖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市、辖市(区)、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五)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张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授予李世旭等7名外籍人士“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工委主任季春雷所作的初审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授予李世旭、冯学利、叶世博、糸永修、达忠诺、理查德、斯蒂文7名外籍人士“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代理市长盛蕾、副市长杭勇,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李文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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