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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6-1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副主任蒋自平分别率执法检查组赴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等地,对我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蒋锋陪同检查。

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副主任蒋自平分别率执法检查组赴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等地,对我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蒋锋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有关部门、金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对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座谈交流,会后对参会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问卷调查。

执法检查组指出

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法律重大原则落实到位,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把法律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集中攻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的重点问题,破解生活垃圾分类、洋垃圾入境和医疗废物处置等难点问题,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把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监督、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要多方协力、强化监督,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依法追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好法律的规定要求。鼓励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到固废污染防治的宣传和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共同推动我市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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