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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1-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0月28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根据监督法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计划,9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9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方案;10月1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10月15日,执法检查组在组长蒋自平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市公交集团公司、湖塘乐购公交回车场、永宁公交枢纽、华山中路三晶工业园区公交车站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

《条例》实施2年多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法定职责依法履职,大力开展法规宣传、制度完善、设施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运营管理,开创了我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开展宣传培训,立法要义得到深入普及。市交通运输部门作为《条例》的主要执法和监管部门精心制订宣贯工作方案,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同时,依托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场站、车辆等宣传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介活动。市公安部门将《条例》列入民警每月学法内容,通过网上学法平台进行专题辅导,并重点围绕《条例》中涉及部门职责的14个条款进行专题研究,逐条细化分解确定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其它职能部门也对《条例》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配套制度,运营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出台全国首个“完整体”的公交设施建设规范——《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规范》,为大型建设项目的公交场站配建和新改扩建道路的公交站台建设、公交专用道设置提供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加强设施管理,同步起草了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管理规定和办法等文件。修编常州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为实现优质服务和安全运营提供制度保障。制订《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贴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经公交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交财政补贴资金和政策的议案》,明确公交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结算机制,结合地铁1号线开通运行,经过听证程序,出台《常州市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联动调整方案》,为公交客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坚持优先发展,公交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立规划统筹、交通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以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和江苏省首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三市同创”为契机,高位推进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完成金坛、溧阳、常州经开区等片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大力推进设施建设,将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公交站台建设规范和相关要求,《条例》实施以来,新建公交场站1个、公交候车亭45个;调整优化公交专用道7.4公里,设置公交专用道提示标志160块,在通江路飞龙路、延陵路晋陵路等处专门增设路口公交专用道,在中心城区70个路口设置了公交优先信号系统140组,占中心城区主要信号灯路口总数的24.6%。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新购新能源公交车659辆(已到位279辆),全部到位后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将达61%,新建充电桩210座。

(四)创新服务方式,公交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和客流采集分析系统,为合理配班、运营调度、线路规划提供支撑。结合地铁1、2号线开通运营,采用“纵向抽疏、横向加密”原则实施公交线网优化,加强与轨道交通衔接。依托公交客流大数据分析和“i巴士”平台,发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毗邻公交等特色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差别化出行需求。优化“常州行”APP系统,实现公交查询、线路规划、在线充值等便民功能,实施市民卡、龙城通卡、全国一卡通等卡种乘地铁和公交联动优惠。聘请专业第三方开展公交线路客流调查和乘客满意度测评等工作,2020年,我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86.17%,连续7年上升,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检测结果的通报》,我市“公共交通领域”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二、全国排名第三,市公交集团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

(五)加强执法监管,安全运营保障不断强化。公交集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驾驶员管理,制定实施驾驶员事故和违章记分、行车禁用手机、行车系安全带等管理制度,2019年以来查实违章并教育处罚3879人次,对疑似身体异常、家庭因素等影响安全驾驶人员实施转岗或进行重点监管,对触碰制度红线的10名员工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公交集团事故率较2018年下降31.25%。公安车管部门将公交客运车辆纳入重点监管目标,由民警定期开展车辆性能检查,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公交专用道和站内乱停车等违法行为,治安部门针对妨碍公交车安全通行和侵害公交车驾驶员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取证和打击,《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处罚占用公交专用道20507起,公交站点乱停车1751起,查处殴打、辱骂公交车驾驶员案件23起,妨碍公交车驾驶员正常驾驶案件2起。城管部门将公交设施和运行沿线作为执法重点区域,针对污损站台和沿线擅自停放非机动车等行为开展多轮次集中整治行动。交通执法部门在今年1月12日开出《条例》实施以来首张罚单,对长期侵占公交场站的私家车予以处罚。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合联动,为公交客运创造了良好的安全运营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明确了公交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中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实施2年多来为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但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贯彻实施不到位或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发展公交优先的意识有所淡化。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名片,也是惠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常州公交曾经是全省乃至全国公交优先发展的典范,但近年来,有些部门支持公交发展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我市公交的发展水平已不及周边城市。

(二)公交车辆的更新还存在差距。《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沿江地区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电动公交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我市2143辆营运公交车中,新能源车675辆;天然气车756辆;柴油车711辆,新能源车占比远低于周边苏州、无锡、镇江等市,并且,在天然气和柴油车中车龄10年以上的共计945辆,其中达到报废标准的有58辆,公告牌证作废的3辆。虽然我市今年计划更新659辆新能源公交车,但车容车况总体上仍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与公交都市的地位相匹配,既影响乘客舒适度,又造成尾气超标排放,更可能带来运营安全风险。

(三)公交设施和通行保障还不能满足需求。交通枢纽、规模居住区、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建设项目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还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已建公交服务设施的管理还不到位,22个公交场站存在被社会车辆侵占问题,140多个公交站台长期存在社会车辆违章停车现象。公交专用道设置率偏低,目前中心城区专用道长度仅占线路总长的4%,且还无法确保专线专用,部分区段的BRT车道已向社会车辆开放。港湾式公交站点偏少,在中心城区6862个公交站点中港湾式站点692个,仅占10.08%。

(四)公交客运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受道路通行等因素影响,公交准点率普遍不高,有时甚至始发站都不能确保准点发车,乘客候车时间过长。部分公交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服务乘客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争道、抢道等不安全行为仍时有发生,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开启换气、空调设备等服务要求落实不到位。

三、相关建议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向全市发出了“奋力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列”的动员令,确立了“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公交作为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和城市能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好《条例》,促进全市公交客运事业更高质量发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检查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公交优先的政策保障力度。要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部门发展公交优先的责任意识,主动服务和扶持公交事业的发展,发扬“勇争一流、耻为二手”的常州精神,再创我市公交的昔日辉煌。要充分发挥公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公交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机制,提升公交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同时,落实好公交财政补贴资金和政策,确保市、区两级补贴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维持公交集团的平稳运营。要结合地铁1、2号线的运营,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密公共自行车的布点和投放,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要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调节、提倡私家车提高满载率等激励机制,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有效提升公交分担率。要切实维护公交从业人员的权益,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等级评定各项工作,稳步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弘扬企业文化,关爱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二)进一步强化公交客运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要加快全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认真执行《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的技术要求,在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大型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落实好规划部门在规划许可阶段征求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门意见并在许可文件中予以明确的制度设计。要加强公交客运设施的运维管理,尽快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落实责任主体和运维标准,推行规范化管理。要重点开展公交场站被社会车辆侵占和站台违章停车现象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公交车辆安全通行营造良好的环境秩序。要因地制宜逐步增加全市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公交车站的数量,加强专用道管理,近期重点解决好部分路段BRT车道社会车辆混行的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公共汽车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要综合地方财力和车辆现状研究制订公交车辆更新计划,加快推进我市公交车辆的更新换代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降低污染排放,提高安全运营系数和乘坐舒适度。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智能调度指挥系统,努力提高公交准点率,依据客流分析及时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扩展“i巴士”、“常州行”APP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开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等特色服务,满足公众的公交出行需求。要规范车载、车身和站台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强化美术设计,提升内容品味,加强城市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对外展示窗口。要继续深化《条例》的宣传,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文明优质服务意识,开展安全文明乘车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增强学生和老年人等群体安全文明乘车的行为意识。

附件:《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附件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时序要求

责任部门

1

湖塘乐购公交回车场存在被社会车辆侵占问题

2021年底前落实整改

武进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2

华山中路三晶工业园区公交车站台存在社会车辆违章停车现象

已整改到位

新北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

3

BRT专用道常武路段社会车辆混行

2021年底前落实整改

武进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

4

文明优质服务还存在欠缺

持续改进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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