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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6-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了建设“两个一站式”的目标。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对于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此项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6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的带领下,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组织部分驻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实地视察了武进区“左邻右里”法官工作站、嘉泽法庭等地,详细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智能化设备运行、在线调解平台、便民措施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武进区、天宁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部署,着重抓制度完善、抓平台建设、抓实质应用,多元解纷更加高效,在线诉讼更加便利,便民服务更加精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制度机制逐步完善。两级法院积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一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全市537名法官、法官助理融入网格社区,形成了“左邻右里法官工作站”“郑在说法”等一批特色品牌,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二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制定《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加强速裁审判团队建设,明确权责清单,实现“诉前分流、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区、在线调解室、自动繁简分流实现100%全覆盖。三是完善诉前联动机制。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健全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目前全市法院共设人民调解工作、律师调解工作站42个,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5641件,分流了71.45%的案件。四是完善诉调一体机制。打造“审+助+调+书”速裁快审团队,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全市法院速裁中心2020年至今共办理案件39754件,审结34573件,收结案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比例为65.39%和58.86%,平均审理天数50天,调撤案件18267件,调撤率52.56%,基本实现了让30%的法官办理70%的简单案件,让70%的法官办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

(二)解纷效能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要求,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2020年全市法院案件总量、增幅双下降,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增幅整体放缓。一是服务中心现代化。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打造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通办诉讼全程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诉讼服务软硬实力不断提升。二是服务标准规范化。成立以“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5类28项工作任务,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三是辅助事务社会化。积极开展诉讼服务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12368热线中心和“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同时引入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学家、志愿者等第三方,为群众提供多元服务。

(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法院直面群众在办理诉讼事项时的痛点和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一是智慧大厅实现“一站通办”。秉承“便民+智能”的理念,着力提升智慧诉讼服务水平,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制定“一次办好”项目清单,对待群众诉求“马上办”“及时办”,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全市六家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高效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二是诉讼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成立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门窗口,当事人在常州任何法院都可以向全国各地发起立案申请。2020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27848件,跨域立案507件。依托“江苏微解纷”线上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12824件,调解成功7860件,调解成功率达61.29%。三是服务协作实现“内外联动”。对外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机制对接,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预防、前期处置上;对内建立完善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破产末端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案件数量往下走、案件质量往上升。四是类案调解实现“借力发力”。全市成立31个特邀调解组织,共有特邀调解员85人,加大了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等类案纠纷的调处。此外,还成立了常州安徽商会调解委员会,调解涉企纠纷。天宁法院设立全省首家“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及时化解金融纠纷。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民群众认同有待加强。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设计和推进,仍然缺乏立法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程序的法律强制性。非诉讼调解的权威性不高,辛辛苦苦调解达成的协议常常得不到履行,只能重新诉诸于法院,民众对调解信心不足。加之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不够,群众认可度和认同感不高。此外,诉讼的全能意识被夸大,民众以为诉诸司法,矛盾自然得以解决,甚至一些担负纠纷解决的部门,对于民事纠纷也以诉讼可彻底解决为由,把纠纷推向法院。一些律师对于支持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动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选择。

(二)相关部门协同有待加强。我市目前的解纷方式除了以法院审判和人民调解为主外,还包括仲裁、行政机关的纠纷处理机制、民间组织调解及信访等。目前各单位条线分别建设相应平台或处理机制,但存在各自为政、适用程度不一、规范和程序过于随意等问题,各种解纷资源在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上缺少有机统筹,沟通协调未形成常态化,纠纷在调解组织或平台间转移时存在推诿现象,难以完全形成合力。

(三)法院自身动力有待加强。由于案件逐年递增,法院、法官忙于案件事务,不能主动指导和监督非诉讼机关开展工作。与基层民调、行政机关等非诉讼解决主体缺乏正常沟通联系,对非诉讼纠纷处理参与不够或被动参与。特别是在面对重大矛盾纠纷、单独调解很难奏效的,法院组织、协调、主持多个纠纷解决主体共同调处矛盾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

(四)配套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单凭法院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检察、公安、司法和社会组织等有效参与和密切配合,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作为支撑。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配套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相关工作的推进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三、几点建议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统筹平衡司法供给和司法需求的关键举措。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并探索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配套保障力度,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加强信息化建设、购买社会化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全市法院要将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找准发展方向与路径,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的方针,健全各项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在更高层次、更高平台上推动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创新解纷载体,进一步构建多方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的职责、任务与分工,提升工作实效。强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深化和延伸,整合法院、公安、司法、群团、基层社会组织等部门力量,推动司法资源重心下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纠纷解决途径。强化类案调解,在道路交通、金融债权、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积极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负责引导当事人诉外调解或诉内化解。进一步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其他各类调解组织的对接机制,着力发展行业调解和商事仲裁机制,努力做到解纷领导全覆盖。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服务转型升级。一是深化诉讼服务与审判管理相结合。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等诉讼辅助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立案、分案规则,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机制。对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八大类纠纷实施诉前调解前置,调解不成的依法立案。二是深化诉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跨区域立案工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推进“智慧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线上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与应用。将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速裁调解、司法确认等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管理。逐步完善在线调解机制的制度建设,推进电子送达、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纠纷解决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功能。三是深化诉讼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调解工作室作用,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律师工作站运作效能,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相应岗位,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规范诉调对接案件管理制度,明确纠纷类型、移交方式、调解程序等,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和诉前调解纳入案件管理、建立统计台账,健全完善工作档案。

(四)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多元解纷、非诉优势、司法公开、普法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帮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其主动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弘扬司法为民正能量,切实增强非诉讼解纷方式的知晓率、首选率和现代化诉讼服务的品牌力、影响力。要加强一站式建设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在线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规则,加快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纠纷解决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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