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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1-0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10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0月28 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的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审,现就初审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共提出9个拟调整项目,其中调整总投资以及年度计划投资的项目2个,分别是常州市足球训练基地和恽代英纪念馆提升工程项目;调出类项目5个,分别是戚墅堰货场环保整改提升工程、公园绿地安防(监控)设施改造工程、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卫应急救治中心新建工程、常州市自行车训练基地项目;调入类项目2个,分别是常州革命史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常州市国防园升级改造项目。拟调整项目的调整原因已在调整方案中分别注明。按此方案调整后,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项目由74个调整为71个,年度计划投资额由172.8亿元调整为171.7亿元,比调整前减少1.1亿元。

二、对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强化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和整体统筹,先后制定出台《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着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协调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编制质量逐年改善,计划的严肃性和执行率持续增强。但财政事权的下放和城建管理体制的调整,对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政府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对于调整原则的把握比较明确,符合《监督法》以及常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

三、意见和建议

结合预审和初审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就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和2022年计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组织对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和财政事权下放一段时间以来相关辖区的承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区建市管类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之前出台的财政事权调整方案作出适度的优化和修正,更加科学地划分教育、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调控管理职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强化市与区之间、条与块之间工作协同,加大项目推进和跟踪监督力度,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有机统一、协调衔接。对本次调出的区建市管类项目,应推动纳入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强化跟踪督查,提高计划执行的刚性。

三是适应中央推动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对村庄整治、农房改造、生态设施、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统筹和谋划,促进城乡在生态保护、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四是认真做好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对接国家政策,精心谋划民生项目,做细做实项目储备。扎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强化可行性、必要性论证,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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