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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盛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6月23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各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严格对照《常州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要求,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采取执行审计决定、建立完善制度、调整账务处理、优化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多种措施,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中,3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或落实了具体整改措施,其它3个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加快推进落实。通过整改,收缴入库资金8962.26万元,扣减相关单位经费指标137.73万元,促进拨付财政专项资金3154.22万元,促进建立完善政策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21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针对社保基金有关决算收入列报不实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社保中心建立了定期对账机制,加强日常业务对接,每月形成《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对账情况表》,确保社保基金决算基础数据准确。

2. 针对少计股权投资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1年5月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会计处理。

3. 针对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1年8月底,12项省级转移支付指标3154.22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

4. 针对部分预算指标未及时分配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38号)的要求,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执行进度低于50%的政府专项资金,按预算压减20%,合计3900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5. 针对部分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的问题。7个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工作,1个项目(吴青霞广场)正在审计中,今年年底前完成。

6. 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常财购〔2021〕22号),要求市级各预算单位均应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做到应编尽编,严禁“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

7. 针对个别预算单位的专用账户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专户相关专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从2021年6月10日起,一般活期存款方式调整为市财政局同类资金存放方式,并享受同等利率上浮水平。截至2021年8月31日,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从年初的10.6亿元下降到4.8亿元,共计退还保证金(含代缴规费)5.8亿元。

8. 针对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于2021年11月出台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常发改〔2021〕318号),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9. 针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的问题。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纳入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推动各部门单位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0. 针对绩效监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修订《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常财绩〔2021〕2号),强化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

二、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1. 针对预算科目之间自行调剂使用的问题。市中级法院等9家单位制订单位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流程。

12. 针对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市委办等5家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市人大办等5家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经费管理办法,杜绝超预算开支行为。

13. 针对无预算列支下一年度经费的问题。市财政局2021年年底收回市网信办等13家单位占用金额的指标。

14. 针对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等4家单位制定完善《单位内部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办法》,切实压降油卡充值数额。市二中等3家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市政协办等8家单位对已计提的工会经费作冲销处理。市住建局闲置的967.76万元资金,已于2021年9月缴入财政指定账户。

15. 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修订《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常路发〔2021〕88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相关规定。市城建档案馆修订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单位采购管理流程,2021年度档案整理及归档服务采购已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已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方面:

16. 针对退捕保留渔船尚未进行资产移交的问题。退捕保留渔船已于2021年6月全部移交武进区国资办。

17. 针对禁捕区域的监控及技防设施尚不完善的问题。武进区公安局已于2021年9月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施工单位,合同约定工期4个月完成。

18. 针对未按规定对禁捕退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武进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10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19. 针对部分退捕保留渔船补偿不准确的问题。雪堰镇政府已对造成该问题的两家评估公司进行了处罚(罚金3.04万元)。

在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审计方面:

20. 针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慢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项目单位每月报送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未使用债券资金原因及使用计划,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下一步,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苏财债〔2021〕74号)精神,全面摸排、梳理债券资金结余金额、调整用途意向并形成调整方案,报市政府、省财政厅批准后落实。

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

21. 针对养老保险应缴职业年金财政贴息未到账的问题。市本级、武进区资金已全部到账,金坛区政府已落实整改措施,2022年春节前安排资金到位。

22. 针对金坛区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未实际到账的问题。金坛区政府已落实整改措施,2022年春节前安排资金到位。

23. 针对62家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问题。违规费用5.55万元作为专项扣款在与医院结算时已扣除并返回医保基金账户。

24. 针对养老保险14人跨省重复参保的问题。市社保中心经与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协商确定:7人保留常州养老待遇,由外地社保经办机构清退重复领取待遇;6人保留外地待遇,已清退常州养老待遇14.77万元;1人暂停养老待遇。

25. 针对医疗保险30人跨省重复参保的问题。金坛区医保局已追回重复报销资金8.03万元并上缴医保基金账户。

26. 针对养老保险18人市内重复参保的问题。市本级15人的个人账户已全部合并处理结束。武进区3人已办理退费手续。

27. 针对医疗保险4人省内重复参保的问题。3人已作清理,1人金坛区医保局已函告相关单位,该人员承诺将1.62万元费用退回。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28. 针对4个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落后于申报计划序时进度的问题。截至8月30日,科华控股已完成投资额2.15亿元,完成计划的108%;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投资额2.46亿元,完成计划的38%;常州华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投资额2.98亿元,完成计划的71%;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投资额4.5亿元,完成计划的83.3% 。对于尚未达到申报计划序时进度的项目,市发改委将持续跟踪项目推进情况。

29. 针对2018年以前获补助资金的6个项目到期未建成的问题。目前,龙腾太阳能、南车轨道、中科院智能、康泰生物疫苗、中简科技碳纤维、万邦充电设施等6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市发改委将根据《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跟踪上述项目情况,并向省发改委、财政厅提出调整、终止、撤销等处理建议。

30. 针对未按要求对竣工验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市发改委成立了绩效考评小组,分批次对2018年至2020年1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组织绩效评价,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在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31. 针对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1〕2号),明确对辖市、区上报项目的审核退回流程,完善三农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权限功能设置。

32. 针对申报条件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执行审计决定,收回项目补助资金91.49万元。

33. 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与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4.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9月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21〕5号)。

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35. 针对配套费征收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列入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36. 针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2021年8月,市住建局已将结余资金3460.12万元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37. 针对部分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问题。2021年9月,除需拨付的资金外,市住建局已将剩余资金529.31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38. 针对部分配套费征收主体错位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发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经济开发区、钟楼经济开发区,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前,严格按既定范围征收。

五、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39. 针对未及时办理决算或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文化广场等5个项目已明确竣工决算时间;青果巷等5个项目已有序办理固定资产结转;妇幼保健医院项目对少计的决算金额已作调账处理。

40. 针对部分项目招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建局已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书》立案,经过局会审会讨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市晋陵公司修订完善《建设工程招标与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规定》,并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招标采购进行了专项督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已经整改的,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已落实整改措施、尚未完成整改的,将持续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从源头和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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