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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决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
发布日期: 2022-06-3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徐华勤、党组成员夏思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系统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四进”活动要求,常委会领导通过上党课、为代表授课等带头宣讲,常委会委员通过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家入站”联系代表群众等宣传会议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提高立法质量,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项目,完善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立法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的作用;提升监督实效,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的重点难点切入点,推动真正解决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常委会审议结果的有效落实;做实决议决定,以高水平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全链条贯通、全方位落实、全覆盖推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主渠道”作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职权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有效模范履职,带头吃透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有针对性的议案、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投身“聚力‘532’,建功新时代”人大代表行动,以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要担当作为努力建设全面过硬“四个机关”。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修改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察实情、说实话、务真功,以专业权威赢得“一府一委两院”的尊重和群众的认可,推动常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会议首次审议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依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与管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为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提供法治支撑。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常州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会议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方案,高质量组织系列活动,让“常州企业家日”深入人心、发挥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会议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州代表团代表五年来的履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省人大代表继续发挥好代表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常州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常州市2021年市级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坚决落实好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持续加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工作力度,坚决完成“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明天(6月29日)上午,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继续审议其他有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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