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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决定任命新一届市政府有关组成人员
发布日期: 2022-04-2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蕾到会提请任命市政府有关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秘书长和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免去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工委领导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免市监察委员会有关委员职务。

会上, 白云萍向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他们表示祝贺。她同时对接受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始终牢记使命担当。瞄准“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聚焦“532”发展战略和奋进万亿之城目标,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把市党代会绘就的美好蓝图变成精彩现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高质量发展业绩。

三要始终秉承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使各项工作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围绕“七有”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塑造“六个常有”民生名片,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让城市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四要始终恪守法治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要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倍加珍惜人民寄予的信任与重托,始终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努力为常州奋力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宣誓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集体宣誓

新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集体宣誓

会上,拟任职人员代表作了任前表态发言,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会议首次审议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首个立法正式项目。由于国家尚未对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进行专门立法,我市制定该条例,将为解决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实现租赁住房长效管理,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吸引外来人口安居乐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赋能常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监督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处理意见交市政府办理。会议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号议案”聚焦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更是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重振产业雄风的有力举措。会议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一号议案”办理为契机,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抢抓发展机遇,优化服务保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聚合数字优势。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共同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效提升,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月28日,会议将继续审议或听取有关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副市长狄志强、于贵平、蒋鹏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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