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省人大常委会来常开展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22-03-0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3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一行来常,开展《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溧阳市天目湖镇桂林村,重点关注乡村网格化治理工作以及乡村旅游相关业态发展情况;重点察看了上兴镇龙峰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竹箦镇姜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各有关部门关于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建议,以及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和溧阳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部分省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一行还就农村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整合、环境保护、康居示范村建设、人才培养等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先后摘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等多块国字号招牌,推进武进“三块地”改革等多项引领性改革,农业机械化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目前,围绕农产品稳产保供、全产业链培育,粮食播种面积始终稳定在140万亩以上,创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4个;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4个村庄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8个村庄被评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410个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魏国强充分肯定了常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做的工作,创造了常州特色和常州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乡村振兴工作;突出产业振兴,始终把产业放在乡村振兴第一位,谋划、推进落实;注重发挥优势,充分用好本土资源、区位资源、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绿色资源,把握好历史文化脉搏;强化乡村治理,网格化制度健全有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声有色,对全省三农工作发展以及《条例》修改完善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他指出,乡村振兴工作有综合性、时代性、地域性等特点,《条例》要处理好与上位法、政府规章和其他涉农条例规章制度的关系,尤其在促进上做文章。他强调,要聚焦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聚焦重点工作落实。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确保五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聚焦政策措施完善。健全乡村振兴的人、地、钱保障机制,优化政策措施以促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聚焦基层呼吁回应。研究和吸收各方面修改意见建议,调整《条例》结构上内在逻辑关系,进一步完善规范《条例》。

魏国强指出,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谋划务实,聚焦民生福祉,一线责任担当。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人大作用,聚焦“四个机关”建设,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

白云萍围绕《条例》与调研组交流了相关建议,她表示,此次立法凸显以法律实施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其中规划引领、治理有效、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等四方面,彰显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发展要义,体现了江苏特色,建议《条例》中注重把握逻辑性,处理好共性和个性问题,体现江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高层次的标准,进一步深化细化《条例》,更具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开展全方位专题调研,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地见效。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