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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2-07-2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至29日在市行政中心星聚堂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传达学习了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系统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精神“进党校党课、进培训活动、进选区社区、进代表小组”要求,常委会领导要带头宣讲,常委会委员要通过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家入站”联系代表群众等主动宣传,努力让各级人大干部和每一位代表都掌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要义。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发展强大合力,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有效模范履职,以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合力。要担当作为努力建设全面过硬“四个机关”,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常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

会议听取了在常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陈利民、董力源的口头履职情况报告,陈金虎、盛蕾等9名在常的省人大代表作了书面履职报告。常州团49名代表已经全部完成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省直常州组的代表以组为单位,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

(三)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顾晓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所作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管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徐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常州市2021年市级决算。

(五)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工信局局长严德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设立“常州企业家日”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戴文龙所作的审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确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为“常州企业家日”的决定。会议认为,设立“常州企业家日”,有利于激励企业家奋发作为,为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作出更大贡献,有利于鼓舞企业家攻坚克难,更好地应对当前“稳经济大盘、保民生底线”面临的风险挑战,有利于凝聚企业家广泛共识,为推动“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汇聚各方力量,是服务我市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实施“532”发展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方案,高质量组织系列活动,让“常州企业家日”深入人心、发挥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岳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我市2020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奋力推进“532”发展战略、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关键期,必须坚决落实好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绷紧“思想弦”,以更严的责任体系筑牢“防火墙”,以更实的防控举措拧紧“安全阀”,以更优的体制机制织密“监管网”,以更强的法治建设守住“生命线”,统筹抓好安全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长盛蕾的提请,决定任命夏思军为市政府副市长;同意陈志良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韩雪琴为市商务局局长,岳军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石旭涌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胥亚伟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的提请,决定任命储玮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阮琳为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张晓燕为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外事工委)副主任;免去储玮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职务,刘建华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职务,苏高中的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的提请,任命唐家中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张超的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的提请,任命丁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吴立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王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蒋小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曾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郑仪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周琪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驰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王炯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高立群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唐凯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夏慧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葛峰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高妍彦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黄冬梅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丁飞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吴立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王佳、蒋小英、王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炯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黄冬梅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李连求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陈琪、陈陶麟、朱正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汪杏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洪成、潘国华、强亚凤、谈小敏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杨玖霖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谢国富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的提请,任命尤之毅、查永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蔡永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李浩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乐平、吴小红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俊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夏思军、韩雪琴、岳军和唐家中在会上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其他拟任职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

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八)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春伟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体系,打造安全顺畅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全市实施“532”发展战略,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创造更加安全、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所作的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会议建议,检察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凝聚思想共识、狠抓制度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市政府副市长于贵平、徐华勤、夏思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1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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