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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3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检查《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9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尽职责,是社会各界的普遍需求,也是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民生实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为此,5-6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在,我受本次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的委托,报告检查工作情况。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作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5月2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指导思想、检查内容、组织领导、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根据方案要求,执法检查组下发了《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责任清单,开展了《条例》相关内容培训,并召开了《条例》执法检查部署会,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表推进,挂图作战。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讲求实效”和“问题导向”的原则,采取了实地考察、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工作。在组织实施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带队,重点检查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情况、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护情况、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情况以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太湖路、长江中路与飞龙路交叉口、江苏陈氏铧泰建设集团、第一人民医院、第一中学、交警支队等地,对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渣土车动态监控平台,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地下接送中心,智慧交管平台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还组织了问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426份。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公安、教育、交通、资规、住建、城管、中级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工信、财政、生态环保、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15家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掌握了解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二、《条例》贯彻实施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从2020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设区市道路交通秩序主要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交通健康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辖市区、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责任目标化。成立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条例》,明确辖市(区)、镇(街道)和17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市安委会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7+15”工作专班,成员包括7个辖市(区),及市教育、工信、公安局、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银保监等15个部门,建立了议事协商、督导检查、信息共享三项机制。二是任务清单化。市安委会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分解100项重点任务。将交通安全管理列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14类事项之一,纳入第一批网格工作。依托“大数据+网格化+路长制”,将筛查出的2866件“乱停车、不礼让”重点车和重点违法人,“点对点”推送网格上门警示教育。三是问题项目化。建立交通安全隐患主动排查机制,滚动排查高风险、高违法、高事故“三高路”186条、“三高点位”241处,全部建账立项,督办整改。2020年,针对国务院和省、市督导交办事项,梳理问题清单694项,全部按时整改,其中4处重大风险隐患路段交通死亡事故下降63.3%。2021年,省、市安委会挂牌的金武快速路谢桥段、S232常州经开区段交通死亡事故“零发生”。今年,正抓紧整改省、市安委会挂牌的14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针对重点群体,重要时点,区域特点等,构建精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实现交通宣传教育大众化、常态化、终身化、系统化、全域化。一是组织执法者学法。将《条例》列入全警实战大练兵必训内容,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理论中心组带头学,组织《条例》专题学习会,组织各类宣贯活动126场次;依托学法平台、交警网校,开展“每日一学、每周一练、每月一考”。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城管部门要求执法队伍认真学习《条例》,做到条款熟记于胸,执勤执法了解会用。二是开展全民普法。结合每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司法、教育、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开展“三治理一疏导”、拒绝“两不一乱”和“一盔一带”安全文明交通提升行动,26.8万市民加入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人队伍。依托“报、台、网、微、端”,以案释法、违法曝光宣传报道2700篇。教育部门抓住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学生主对象,开展“畅安校园行”“安全教育周”等活动,普及安全交通常识,加强学校周边秩序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三是推动全员守法。开展安全文明交通“七进”普法宣传1611场次,组织46.7万名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优选60条道路、13个街道、57个社区、48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创建,举办“安全文明交通代言人”“零违法好司机”评选。组建304个交警社区微信群、50支小交警先锋队和73人的市民观察团,收到意见建议1260件、解决出行问题536件。发动“交通违法随手拍”,受理举报3万起。

(三)加强基础投入,城乡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以实施“532”发展战略“交通畅行”重点项目为抓手,不断完善城乡路网结构,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通畅程度。一是实施重点项目。近三年来,全市安排10亿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2个,包括常泰长江大桥、苏南沿江铁路、轨道交通2号线等。全力支持“交通畅行工程”三年计划,“交通畅行工程”列入常州市“十四五”规划和“532”发展战略重点项目,连续四年通过市人大代表票决入选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公安、资规、住建等部门,对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等6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二是优化基础设施。建立交通安全设施“五同步”机制,编制《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规范》,2022年财政安排道路交通设施运行保障经费2827.26万元,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取消交通隔离栏20.1公里,设置新式交通隔离栏25.3公里,设置人行横道灯光投影、“Z字型”发光斑马线、“按钮式”过街信号灯、交通信息发布诱导屏和“智能哨兵”等130处。针对货车右转风险高问题,施划右转警示区“红月亮”117处,伤亡事故减少12.7%。三是破解管理难题。制定出台《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常州市人行道、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导则(试行)》,在全省率先突破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管理“禁区”。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设置退红线区域公共停车位5987个,施划限时停车位4607个,“智慧停车平台”接入公共停车位11.97万个。持续开展“乱停车”专项整治,施划禁停标漆72公里,设置阻车桩5076个,违停贴单、现场处罚、违法抓拍、强制拖移、公开曝光“五管齐下”,在15条道路试点“城管取证、交警处罚”联合执法,违法停车减少12.5%,乱停车举报减少17%。

(四)加强执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持续压降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防事故、保畅通为中心任务,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解决交通安全问题。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6%、8.8%,今年1至5月,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又同比下降36%、13.5%。一是严查道路交通违法。组织“畅安”系列集中行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72.5万起,其中酒驾醉驾1.4万起,涉酒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66.7%。开展“缉查布控”“重点清零”专项行动,查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多起违法未处理重点车9.8万辆,重点违法15.2万起。定点查控“炸街”摩托车、小客车1747辆,“黑加油车”595辆,查处买分卖分“黄牛”83人。二是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交通事故处理与研判“五项机制”和亡人事故“三个必勘”制度,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036处。规范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严格落实警戒带、反光锥筒警戒防护设施和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处理防撞车押后措施。启用金坛、武进、钟楼等3家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提供财损评估、保险理赔、专业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强化道路应急处突。编制《常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完善高速公路“一路六方”联动和警车、消防车、120急救车、清障车“五车联勤”机制。完善高架道路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一路五方”应急保障机制。推进交警铁骑和巡处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动中备勤、以动制动,交通警情接警时间平均缩短30%。四是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联席会议和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规范重大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定交通事故会商、审核、通案“三个规范”,编发执法指导意见186件。研发应用智能监管系统,诉前检查刑事案件1774起,核查执法视频、接处警记录14.6万件。组建民意监测中心,主动接受监督,“降投诉、降违规、降纠违”取得实效,2021年公安交管服务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五是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强化对《条例》创制性规定的认识和把握,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两院”与交通、城管、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常州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定》,成功侦办“4.11”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和“6.16”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实现我市侦办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零突破”。

(五)加强管理创新,道路交通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面对我市日益严峻的交通形势,市、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交通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一是治理交通堵点。针对学校、医院门前堵点,公安、教育、住建、交通等部门,推广“学生专车”“定制公交”,推动学校接送中心建设,已启用13家,在建31家,学校周边主要道路平均拥堵指数下降14.5%。联合治理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堵两难”问题,局前街、晋陵路早高峰拥堵指数下降26.2%。针对高架快速路高峰堵,打出单元梯次、匝道定时管控,“黄实线白虚线”“交替通行”,定向车道、地面绿波分流“组合拳”,高峰交通拥堵指数下降7.3%。二是推进智慧赋能。全市新建高清道路监控、电子警察、流量监测等设施1270套,中心城区473个路口交通信号联网率98.06%,主干道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率达90%以上,130个主要路口流量监测全覆盖。交通信号配时中心实体化运作,统筹调整交通信号配时,城区80%主干道“绿波”协调控制,50个路口交通信号感应控制,减少空放时间,通行效率提高18%。应用“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机动车礼让率由2019年的65.3%提升到目前93.4%。三是优化出行诱导。设立道路交通安全“融媒体”中心,与常州广播电台“交广90”战略合作,电台主持人常驻交通指挥中心,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实时播报交通路况和拥堵警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信息。与高德、百度互联网公司合作,每天7时发布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实时路况“早预报”,推送交通繁忙点段2.6万次,发布绕行避堵指南等出行提示信息11.6万次,引导市民选择合适路线出行。四是提升服务温度。推广“一次办”,出台公安交管“放管服”惠民措施33项,17项交管业务“微信预约、窗口快办”,全国首创小客车注册登记预查验服务,“学法减分”4.85万人次。推广“就近办”,授权25家4S店带牌销售,60家邮政服务网点、7家县(市、区)法院、30家派出所窗口和26家银行网点、16家二手车市场、2家汽车金融公司代办各类交管业务59.8万起。推广“网上办”,设立“网办中心”,网上办占交管业务总量65%以上。

(六)加强源头监管,重点车辆、交通新业态管理更加规范

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强化车辆安全和运行安全,严格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管,强化交通新业态的政府监管和自我管理。一是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强化企业渣土车准入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行业考核。两年来,城管、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检查重点运输企业1.4万家,约谈“高违法”企业514家,送达交通安全告知单6447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24份,55家运输企业受到停运、停检、吊证联合惩戒。“两客一危”、校车和持A、B证驾驶人交通违法清零保持100%。开展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背景调查,排查有吸毒、精神病史和刑事犯罪、行政违法记录的363人,督促企业采取稳控措施。本市籍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率下降19.4%,今年一季度我市“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指数全省第二。二是强化电动车依法严管。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开展非机动车治理提升行动,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公安部门创新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社区借用、学校存放、企业发放”,交通违法“两拍两核”累进式执法和“射频感知+人脸识别”非现场执法,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挂牌率、戴盔率在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中“零扣分”。三是强化新业态监管服务。加强流通服务车规范管理,快递电动三轮车、外卖电动两轮车全部纳入“四统一”“三统一”管理,电信运维、液化气配送专项作业车实行“八统一”管理。向快递、外卖平台企业抄告交通违法1113件,2287名快递员、外卖骑手受到企业内部惩戒。实施《常州市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文明交通十项措施》,为快递车、外卖车和网约车等设置专用停车区域、临时上下客接送点。

三、《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快,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60.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23.8万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导致出现停车难、快速出行难、交通影响评价执行难、特定车辆管理难、社会出行方式改变难等现象。道路交通安全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从管理角度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明交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目前全市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率还不够高,据问卷调查统计,16.3%的人群对《条例》还不知晓,11.5%的人群认为我市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一般。一些基本的交通法规在全社会尚未得到普遍遵守,少数行人以及机动车驾驶员抢时间闯红灯的现象仍然存在。文明礼让没有形成良性循环,斑马线前机动车与行人相互抢道,经常造成交通堵塞。驾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以及车辆违停、酒后驾车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有待完善。《条例》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第九条明确要求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规定了交通影响评价的时间、范围、主体及要求,并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主管部门根据常州实际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目前,我市还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制定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主要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在规划编制阶段及建设项目阶段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没有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导致有的项目建成后,就成为新的堵点。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例,从2019年建成启用起就带来停车缺口大、周边道路窄、车辆进出难等一系列交通组织问题,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已立项,停车难、交通堵势必加剧。此外,《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要求,就城市快速公交、限时公交等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依靠站等相关内容征求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在新(改)建道路编制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时,存在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现象,导致有些新(改)建主干道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未达到《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100%要求,对后续公交线网优化产生不良影响。

(三)交通隔离栏设置还不规范。《条例》明确,因管理需要确需设置护栏的,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从问卷调查情况看,23.8%的民众认为我市在道路上设置护栏的数量偏多。从现场检查看,目前我市交通隔离栏设置样式、高低、颜色等“同城不同标”,摆放的位置、长度等缺乏一致性,部分城区狭窄路段设置交通隔离栏,而部分毗邻居民小区、人车密集道路未设置交通隔离栏,不合理、精细化不够。

(四)停车场地的建设和管理还不够有序。人行道板尤其是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由于产权主体难界定、管理责任不明确、管养经费无保障等因素,普遍存在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等问题。部分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设施已改造的,因没人管、不收费,停车难、车位周转率低等现象仍然没得到明显改观。

(五)特定车辆、农村道路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车辆监管力度虽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人为遮挡、扭动、关闭监控摄像头违法违规行为;摩托车限行主要依据是2005年市政府发布的“禁摩”通告,因缺少法律上的支撑,收到多起相关行政复议投诉;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制定低速电动车制动、转向、碰撞等安全技术标准,源头监管缺乏抓手,公安交警部门路面执法管理有争议、难度大;外市籍车辆由于源头监管信息不能共享,存在逃避安全监管风险,安全隐患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隐患突出。2021年,我市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量46.5%、59.2%。

四、相关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全市实施“532”发展战略,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创造更加安全、有序、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 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突发事件交通保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县(市、区)、镇(街道)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共享,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注重整体布局,讲求实际效果,从源头上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完善农村公路“五同步”机制,实现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五同步”。完善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停车建设和管理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自治等手段提升管理质态。细化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流程,形成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打造安全顺畅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加大改造城乡道路交通条件的资金支持,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宽经费筹集渠道,推动出台财政、税收、信贷支持等相关政策,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力度。重点发展公共交通,解决城市行车难、停车难和农村出行难,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供保障。落实《条例》关于道路通行条件的规定,全力推进智能化交通建设、精细化交通管理,建议将智能交通设备纳入交通安全设施范畴,加大智能交通设备建设应用力度,用“软手段”逐步替代“硬隔离”,实现“管理无感、舒适有感”。加强对行道绿化树木的管理,减少行道树对交通设施的遮挡和影响。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公交、地铁的转换衔接,加密公共交通网,推进城乡公交场站建设,优化路网布局,加强公共自行车布点、管理工作。分级挂牌整治交通堵点乱点,重点加强沿街学校、医院、城市综合体周边交通拥堵“一点一策”治理。实施《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办好“停车便利化”民生实事项目,有序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和限时停车泊位,推动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开放共享,推广地下接送中心、停车楼等集约化停车方式,规范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全周期管理,持续开展在用护栏、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规范性、合理性排查整改。重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治理,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严管农村客运班车、校车、摩托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等高违法车辆,严查“一盔一带”、非法营运、超员载客、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坚持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安排必要的警力上路巡查,并在交通高峰期、容易拥堵的路段增派警力,及时纠正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强交通信号控制、数据研判应用、出行引导服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严格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监管,推行“两客一危”车辆注册登记联网审查,健全运输企业“红黑榜”和联合约谈惩戒制度。持续开展交通违法综合整治,定期梳理事故多发路段、时段和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加大巡逻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查严处机动车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未按照规定让行,渣土工程运输车右转弯不停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闯红灯等易肇事肇祸、易扰乱交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强化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推行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联网共享核查,建立跨部门信息发现、通报、整改、反馈机制。全面贯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严格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车辆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压紧压实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以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义务。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动员中心、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和交通安全主题公园等阵地建设,创新体验式、交互式等宣教方式,开展拒绝“两不一乱”(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人乱穿马路)安全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加强“文明礼让”“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专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牢交通安全意识。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融媒体”中心,完善交通安全精准宣教内容和标准体系,强化“报、台、网、微、端”等传播渠道运用,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建立专兼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劝导活动,打造“畅安有我”安全文明交通宣教品牌。探索构建道路交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分级标准,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及修复程序,通过行政与市场手段,推动保险费率浮动、行业监管、市场准入等社会化应用,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使文明交通成为每个公民的行为习惯和社会生活操守,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幸福光荣、违规交通危险可耻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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