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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2-02-1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规划引导、产业发展、服务保障、规范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蒋建文主持,法制工委主任许玲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立新、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和市文广旅局副局长严旭华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推动长三角文旅中轴建设

能否谈一谈《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立新:为旅游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条例通过优化旅游发展布局、统筹各类资源要素,着力解决我市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增强各地各部门抓好旅游业的紧迫感责任感,打造独具常州特色的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全面贯彻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推动常州旅游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推动文旅融合、城乡融合、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挥扩大文旅投资、促进文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重要作用,从而全面推动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保驾护航。为我市抢抓机遇、精准发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持续强化文旅融合发展、统筹抓好全域旅游创新发展、协同推进长三角文旅中轴建设、建设文化繁荣、旅游兴旺的现代化常州保驾护航。

打造“常州礼遇”服务标准品牌

我们这个“旅游促进条例”特别有条款专门提到“常州礼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常州礼遇”是一个带有常州地方特色的服务标准品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将“常州礼遇”这个服务标准品牌予以固化、拓展。条例明确提出,要打造“常州礼遇”服务标准品牌,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推广实施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领域的“常州礼遇”服务标准;同时,鼓励行业组织、窗口服务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营服务中应用“常州礼遇”标准,拓展服务内涵,展示城市形象。“常州礼遇”服务品牌的饭店标准已经发布和推广。目前,全市已有6家“常州礼遇”品牌店和1家“常州礼遇”品牌示范店,并在邮政、广电、地铁等领域进行了合作推广。

规范经营“旅游民宿”

近年来广受游客们喜爱的“旅游民宿”也在条例中有所提及。请给我们详细地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目前,我市旅游民宿已发展到一定规模,但是,因缺乏相应的规范指引,存在经营无序、管理无据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民宿的健康发展。条例坚持以规范来促进发展的理念,明确规定经营旅游民宿,应当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要求合理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简化开办手续。授权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旅游民宿的具体管理办法。

条例的贯彻实施

“旅游促进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有关产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施行后必将对我市的旅游产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请问这部条例贯彻实施后将在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有什么打算?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严旭华:统筹实施大运河-老城厢文旅综合提升、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文旅产品融合创新、文旅品牌塑造传播和文旅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五大工程51个重点项目(工作),全年力争形成一批有集中度、显示度的阶段性成果,打造一批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标志工程。年内力争创成1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1-2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1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力争全市旅游总收入超15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两湖”创新区建设、老城厢复兴发展等,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项目。提升文旅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构建“季季有亮点、全域皆精彩”文旅节庆品牌矩阵,扩大“云演艺”“云展览”“云课堂”等数字文旅产品供给等。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我们看到第五章中对旅游市场秩序的部分行为进行了规范,后面还设置了罚则。请问起草这些条款时是怎么考虑的?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严旭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违法经营旅游活动的现象,有些旅游景点附近还有向旅游者推销商品等情况。《条例》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一是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业组织、学会、车友会、俱乐部、网络社交工具等形式,以及产品销售、教育培训等活动,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拦截车辆和纠缠、围堵、追逐等方式,向旅游者推销商品和服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补充设置了相应的罚则。下一步,文广旅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辖区内旅游行业的指导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涉旅投诉,全力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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