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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12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3-12-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2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12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等15项。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题审议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同意将这个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决定将两个法规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这个报告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主任督办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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