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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3-01-3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指出,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深刻理解把握市委全会精神上找准人大工作定位,把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研究谋划新一年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与筹备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结合起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决策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中扛起人大使命担当,认真对照八个“现代化常州”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要在阔步迈进“万亿之城”中凝聚全市人民智慧贡献人大力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团结凝聚全体人大代表、全市人民的聪明智慧和强大合力,为常州迈入GDP万亿之城、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贡献人大力量。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工作报告稿,同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贾金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所作的初审意见的报告。会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市第一部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对常州未来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尽快汇总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贾金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锁桥湾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的议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所作的初审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尽快汇总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六)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杨继洪所作的督查工作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委员蒋建文、张立新、周南平、周伟、陈荣平,市人大代表吴娜,市民代表沈江红,围绕推动“双减”和长护险政策更好落地、托育机构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化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询问。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市教育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供电公司等有关负责人回答询问。会议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突出人民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项目征集阶段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民生实事的意见建议,在项目实施和推进阶段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项目落地后,主动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强化规范性,增强前期论证、资金保障、统筹联动等方面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实效性,把老百姓所需所想所盼的事真正办成实事、好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七)

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八)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徐华勤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审计整改监督,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管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审查了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常州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十)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王莉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补选的桓恒、于贵平、夏思军、曹忠明、陈兴生、石旭涌、田远等7位同志的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王家梁已调离本市,顾涛、张龙、吴震宇因工作原因和需要,已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4人的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05名。

(十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王莉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名单(草案)

(十三)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的提请,决定任命高平为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柳林森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彤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云云受委托所作的提请,免去翟翔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的提请,任命李东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李东、李浩、朱红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四)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市政府副市长徐华勤、夏思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同志,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8名市人大代表和1名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公积金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供电公司,市人大各专工委室。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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