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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02-2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

一、正式项目(5项)

1. 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

2. 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3. 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4.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 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

二、预备项目(6项)

1. 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2. 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3.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4. 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5. 常州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

6. 常州市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

三、调研项目(6项)

1. 常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 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4. 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5. 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6. 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

1. 听取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新能源之都建设工作监督的议案”“关于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3.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 审议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券管理情况的报告;

6. 审议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7.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8. 审议全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9. 听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

10.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8项)

1.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

2.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

5.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6.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2024年拟新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7.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8.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执法检查(3项)

1. 开展《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2. 开展《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3. 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2项)

1. 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 结合审议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开展专题调研视察(22项)

1. 调研督查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 调研乡镇街道人大预算监督工作;

3. 督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

4. 调研《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

5. 调研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提升完善“家站点”等履职平台,推行完善镇人大代表问政制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

6. 调研全市社区治理工作;

7. 调研我市中医药发展情况;

8. 专项督查地方法规宣传贯彻情况;

9. 调研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情况;

10. 调研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11. 调研“两湖”创新区为侨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2. 调研政府债券管理情况;

13. 调研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14. 调研全市劳动保护工作;

15 . 调研全市公安社会风险研判处置工作;

16.调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7.调研“菜篮子”工程;

18.调研中以创新园“135”行动实施情况;

19.调研“十百千万”工程进展情况;

20.调研全市金融运行情况;

21.视察乡村建设情况;

22.视察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推进情况。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一、密切“两个联系”

1. 制定新增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方案;

2. 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3. 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月”活动;

4. 开展走访联系代表活动。

二、创新开展代表活动

1. 持续深化“聚力‘532’,建功新时代”人大代表行动活动,突出示范引领,讲好代表故事;

2. 开展代表“进家入站”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

3. 召开镇人大代表问政制现场会,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4. 指导督促市人大各代表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开展活动;

5. 创新开展代表“进家入站”监督民生实事活动,打造十佳示范型“人大代表之家”;

6. 开展在常全国、省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活动;

7. 组织代表参加“三百”活动;

8. 组织代表参加各专工委视察调研活动;

9. 组织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活动;

10. 组织代表列席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等单位和部门相关活动;

11. 做好在常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12. 完善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深化街道民生实事议政代表票选工作。

三、提升议案建议质效

1. 主任会议交办议案建议;

2. 确定主任督办件和各专工委重点关注件;

3. 开展重点议案建议督办活动;

4. 开展议案建议全过程跟踪督办工作;

5. 向常委会会议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6. 向主任会议报告重点议案建议督办情况;

7. 开展议案建议办理评估工作;

8. 围绕议案建议“提出高质量”,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9. 推荐“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

四、加强代表服务管理

1. 举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2. 指导辖市(区)人大按计划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3. 向主任会议报告2023年代表工作情况;

4. 向市人大代表通报2023年代表工作情况;

5. 按照“数字人大”建设要求,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

6. 建立代表履职电子档案;

7. 制定在常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方案。

五、依法做好选举任免

1. 增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2. 做好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调离、辞职、补选等工作;

3. 依法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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