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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3-03-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

(2023年3月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打造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凝聚共识,推动重大决策转化为共同自觉

全市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新能源之都,是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自觉;是基于常州深厚的产业底蕴、领先的产业优势、巨大的成长潜力作出的必然选择;是支撑“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和实施“532”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志存高远、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启我市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新征程。

二、锚定目标,推动宏伟蓝图加快落地落实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全力推进争创发展新优势、强化发展竞争力、打造发展新生态、实现发展可持续四项主要任务,确保新能源之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要注重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既要保持区域特色,又要融入全市“一盘棋”;既要巩固领跑优势,又要前瞻布局未来领域;既要聚焦龙头骨干企业,又要建圈强链补链,打造“常州新能源军团”。要突出科技创新示范应用。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重点,以高端科技人才引育为支撑,以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为引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保持产业率先领先;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示范带头,引领提升全社会各领域新能源应用渗透率。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推动政策集成创新,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最优营商环境,使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蔚然成风。

三、强化保障,推动法治赋能打造城市新地标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发挥立法保障作用,制定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发挥依法监督的支持促进作用,综合运用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形式,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健全督查问责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能,在知识产权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用法治护航新能源之都建设。

四、勠力同心,推动汇聚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是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投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新实践,用“双碳”目标重塑生活方式,用智慧和勤劳创新创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新能源之都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新能源之都建设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的表率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建功立业,企业家代表更要有成大事、创大业、做贡献的胸襟和担当,在新能源之都建设中勇当主力军、排头兵,共同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而努力奋斗!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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