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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3-10-3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3年10月30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许德锋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作出决定的必要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去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提升新时代常州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决定草案的起草过程

作出关于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的决定,写入了今年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研究室及时启动了决定的起草工作,成立起草小组。今年6月以来,起草小组深入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人大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起草;7月份,形成草案初稿,高宏华秘书长组织相关专工委室对决定初稿进行讨论研究,从决定的立意目的、结构框架、主要内容,以及与制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之间的逻辑关系、内容衔接等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总体和明确修改意见。起草组对决定初稿进行了修改,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8月份,形成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室意见。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具体修改。我们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决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中旬,高宏华秘书长又组织相关专工委室对决定草案及相关实施意见进行了集中研究,并征求常委会领导及“一府一委两院”和辖市区人大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决定草案以议案的形式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新思想引领新方向,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走在前做示范。提出要始终坚持重大理念高位引领,自觉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引领人大工作发展方向,推进人大工作思想理念革新、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出新。贯彻落实重大任务担当作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自觉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推动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自觉依靠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保证市委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度设计、规范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第二部分,新目标彰显新特色,在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独特优势上走在前做示范。主要从打造常州市域特色提升“辨识度”、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提升“转化率”、保障代表群众权利提升“参与率”、放大民生实事票决综合效应提升“见效率”、发挥平台载体作用提升“通达率”五个方面,探索构建“1+4+1+N”的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建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支撑性工作制度体系、规范性运行体系、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形成更多有高度有支撑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领域广覆盖的制度成果、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成果。

第三部分,新跨越打造新模式,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上走在前做示范。突出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新跨越,探索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实现街道议政代表会、开发区人大工作、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三个全覆盖”,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基础、民意基石。突出构建“票决(选)制+问政制”基层人大工作新模式,打造全省有地位有影响的常州基层人大工作品牌。

第四部分,新作为展现新气象,在汇聚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大合力上走在前做示范。对全市各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代表等不同主体,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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