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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23-06-2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提高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

推动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市长夏思军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天宁区横塘河湿地公园和武进区西太湖生态湿地建设和保护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基层管理人员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市河渠纵横,湖泊众多,全市湿地保有量7.44万公顷。自“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作为推动湿地保护工作的总抓手,推进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向好。目前,全市建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处,湿地保护小区23处,自然湿地保护率由2016年的45.6%提高到2022年的67.3%,初步构建了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为我市加快建设长三角生态中轴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实施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我市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要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严格落实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湿地分级管理、湿地名录制度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强化保护优先、做好合理利用、落实生态补偿,科学有效抓好生态修复,推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落实、配套制度落细、保护措施落地。要坚持以查促改,加快构建湿地保护崭新格局,完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依法保护湿地的意识。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督促政府及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共同推动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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