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督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1-0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23年10月31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今年6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整理形成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以常人发〔2023〕24号文的形式印发市政府研究处理。10月中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我委针对市政府报告,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查。我委认为,市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对照审议意见逐条研究处理,落实了相关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化了规划引领。为贯彻落实“532”发展战略和支撑“两湖”创新区建设,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并进行了《常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交通一体化》和《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线网一体化规划研究》专题研究,打造有效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开展了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有序推进轨道沿线城市设计编制,提出轨道沿线周边用地调整策略,在严格轨道交通用地规划管控的基础上促进轨道交通与用地协调发展。做好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确保规划执行效果,扎实推进第二期建设规划编制与报批,目前报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强化了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积极做好规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规划服务,建立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和地铁集团等多部门长效协同机制,加大了保护区巡查和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轨道交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营造保护区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并通过多部门联动对群众和企业开展差别化普法教育活动,加大了对保护区的宣传力度。三是强化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提升监管措施,基本建成“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并要求施工现场实时申报,全面搜集与整理1、2号线中存在的常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并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市交通局专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十一大队负责轨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市城管局有力推进派驻执法并联合交通、公安、地铁集团等开展保护区联合专项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站点配强安保力量并且加强对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的安检,全力确保地铁运营安全;编制实施《常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和7部应急管理类规章制度,构建了应急管理体系,多举措夯实应急保障机制,采用“1+6”的模式着力打造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全面增强了应急保障能力。四是强化了轨道交通法治建设。全面加强了普法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深化地铁集团法治宣传主题车站,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了《条例》更好地贯彻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是便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条例》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市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在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服务、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强依法履职,持续推动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绿智城轨建设和综合开发,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依法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助力城市发展和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