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4月27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顾晓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度环境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全市大气综合指数为3.92,同比下降11.1%,改善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五,达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全市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76.7%,其中二氧化氮、臭氧改善率全省第一,PM2.5、PM10、优良天数比率改善率全省第二。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为80%和92.2%,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所有河流断面连续第二年Ⅲ类水质比例100%,国省考断面优Ⅱ比例47.1%,提升幅度全省第一;长江魏村、西石桥、大溪水库、沙河水库等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Ⅲ类;三条主要入湖河道总磷、总氮均值分别同比下降11.8%、13.1%,洮滆两湖总磷分别同比下降18.1%、12.3%,太湖治理连续十五年实现“两个确保”。

土壤环境质量:累计对89个国、省控土壤点位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好,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加强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达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声环境质量: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5.3分贝,为“一般”等级;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强度为一级,为“好”等级。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持续改善,EQI(生态质量指数)为56.02,同比提升0.5。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观测记录到鸟类367种,比2019年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增加9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颈长尾雉、中华秋沙鸭(鸟中“大熊猫”)、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被持续监测发现,刷新了省内野生鸟类观测的新纪录。河湖生物多样性状况持续好转,主干河流清水型物种由“偶见”变“常见”。

二、202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部署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年度七大类92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绿色发展转型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金坛区、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等国家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区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4.53万千瓦,全年累计发电155.37万千瓦。二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形成“发储送用”生态闭环,产业集聚度全国第5。着力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积极培育14家省级“绿色发展领军企业”、22家省级“绿色工厂”,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三是全面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构建“1+4+5+7”的治理体系,2022年整治提升“危污乱散低”企业2569家,获批全省唯一“危污乱散低”出清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四是持续深入破解“化工围江”。沿江化工企业拆除8家,2个腾退地块完成复绿工程;加强化工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实现沿江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全覆盖。五是深入开展生态绿城建设。积极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现增核10614亩,扩绿641.5亩。7家城镇污水厂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21.1%的城镇污水厂尾水由“工程水”变为“生态水”。完成5大类189个生态中轴项目,建成宋剑湖片区治理、长荡湖湿地等一大批项目。

(二)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突破。坚持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三源共治”,完成3367项年度工程。一是深化工业源减排。组织78家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排放大户开展友好减排、深度减排;4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44个集群、1028家企业整治提升,以及182家重点企业、9家钢结构和375家包装印刷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重点工业源NOx、SO2、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同比下降21%、17.1%、15.5%。二是加快实施“绿色车轮计划”。1994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注销淘汰老旧汽车9980辆,其中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4608辆,超额完成年度淘汰报废任务。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完成各类机动车监督抽测5452辆·次,开展工程机械监督检查1150台·次、抽测881台·次,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检查568座·次、储油库检查10座·次。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范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化管理,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在建工地均安装PM2.5、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三)碧水保卫战实现稳中向好。发布《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立法层面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转变。一是加强排污口整治。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分别完成80.2%和81.3%,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全力开展支流支浜消劣行动。完成211条支流支浜整治任务,劣Ⅴ类支流支浜占比下降7.2个百分点。三是积极推进涉磷行业整治。全市4316家企业全部完成分级分类,整治完成率65.2%,超额完成整治目标。四是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累计排查管网250公里,修复161.5公里,建成12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完成6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5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

(四)净土保卫战不断巩固成效。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177家重点单位隐患排查、105家重点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80个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东方化工等6个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二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划定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成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向好。三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治理。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92.3%,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3.8万亩,溧阳市庆丰村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方创成“江苏第一方”。

(五)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印发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实施年度69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58.07亿元,年内应完工的48个项目均已完成。二是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实施“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意见,加强固危废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实施15个重点项目。建成9个集中收集点,累计服务企事业单位4072家,收集各类危废4981吨,初步解决小量危废处置难、处置成本高等问题。三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12个工业园区上下风向建成24个环境空气VOCs站点和380个微站点。完成2844家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和397个秸秆焚烧视频监控联网,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平台并完成试运行。

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现场调研,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责机制、调度督办机制、验收销号机制、奖惩挂钩机制,印发了《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平稳有序。

目前,督察反馈涉及我市的9项整改任务中(1项为共性问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其中“溧阳市水泥产能置换政策执行不严”“茅山宝盛园违规建设度假酒店、景区停车场等项目”2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交办的243件信访件,已办结238件,办结率97.9%,位列全省第三。

其余6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推进总体顺利:一是“太湖蓝藻水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积极落实国家治太总体方案,编制全市“十四五”治太规划,系统开展“两湖”生态修举专项行动,完成61项重点工程,打造水清岸绿水韵“两湖”。2022年,竺山湖平均藻密度下降33%,水华发生次数下降11%,处于5年来最低水平。二是“常州市电镀行业虽经两轮整治,但整治标准不高”问题。金坛区汤庄电镀厂落后镀铜工艺已完成改造提升;经开区崔北电镀厂已经关停并妥善处理了积存的废水、危险废物。制定了全市电镀行业整治方案并纳入“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计划全市建设3-4个表面处理中心,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5%,原则上2024年底前园区外不再保留专业电镀企业。目前3个表面处理中心已完成选址,正推进土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办理。三是“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问题解决不力”问题。制订了全市池塘标准化改造方案,5.1万亩整治任务中已开工4.1万亩,完工2.2万亩,完工率为43%。四是“溧阳市长荡湖保护范围内9000余亩围网养殖以及2.4万亩养殖池塘清退”问题,已完成9000余亩围网养殖的拆除工作;2.4万亩养殖池塘清退方案已编制,正加快推进落实。五是“2021年臭氧平均浓度全省倒数第一,涉VOCs行业整治不到位”问题。制定2022-2023臭氧夏病冬治整治方案、灯具喷涂整治方案、玻璃钢行业VOCs整治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邀请国家专业机构开展源清单调查编制工作,形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精细化排放清单,开工建设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2022年,我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0.6%,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六是“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迟缓”问题。中天钢铁已关停3台烧结机,完成1台烧结机SCR改造,废气无组织、有组织改造、清洁运输改造正在按计划推进。东方特钢对照评估验收反馈问题,制定了7个补充改造项目,目前均已完成。

四、存在问题

虽然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全省靠后。去年我市环境质量虽取得明显改善,但总体环境质量在全省仍处于中下游,4个湖库断面短期内难以实现达III类水质目标。二是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升。全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区域布置偏密,土地开发强度逼近国际标准开发强度警戒线。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三是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0%,污水收集效率低,设施正常运行率不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74.1%,距离“到2025年市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8%”的目标要求仍有差距;支流支浜水质不理想,雨污混排、水系不畅、底泥淤积等问题突出。全市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一,城乡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未有效建立。四是生态修复保护任重道远。竺山湖、滆湖、长荡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系统恢复缓慢,“浊水藻型”性质仍未改变,底泥扰动导致湖泊总磷波动幅度较大。五是环境隐患仍然较大。全市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多,“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亟需加快;部分关停企业遗留场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隐患。

五、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中轴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提供坚强保障。具体来说就是“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两条主线、打造三个品牌、落实五大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确保环境质量改善保持全省前列。

坚持两条主线,一是以治污攻坚为主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城市“含绿量”。

打造三个品牌,一是“生态中轴”品牌。重点围绕“两湖”创新区建设,将“两湖”地区打造成为长三角生态中轴的引领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区和人与自然和和谐共生的示范区。二是“工业绿岛”品牌。以“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为契机,统筹实施9个重点行业“绿岛”、5个特色产业集聚区、33个工业片区更新项目建设,年内整治提升企业2000家以上,腾退、盘活土地空间2.3万亩,打造全省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工业绿岛常州范例。三是“无废城市”品牌。显著提升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无废循环发展产业链。

重点落实“五大任务”:

一是深化减污降碳,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深化碳管理体系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等调整优化。全力打造工业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严格兑现环境政策激励措施,着力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对重点涉磷行业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企业改造工艺和转型升级,切实降低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是紧盯重点难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PM2.5和臭氧“双减双控”,完成排放大户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活性炭使用全生命周期追溯等工作,实现VOCs治理全过程、全链条的精细化管控。继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积极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建立“常态遥感监测+靶向精准管控”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规模以上干散货港口料仓“全封闭”建设全覆盖。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开展洮滆两湖综合治理、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支流支浜整治提升、水资源科学调配、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八大类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太湖治理“两保两提”。探索开展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建立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推进生态中轴建设,排定五大类231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化生态绿城建设,实现增核5400亩、扩绿1100亩、连网18公里。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坚决遏制生态破坏行为,保障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示范引领,力争创成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设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核算和交易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四是夯实基础支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93个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年内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开工建设40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2%;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700吨/天、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能力16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3.8万吨/日;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力56兆瓦。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治理科学性、精准性。

五是树牢监管权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整改,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等问题整改销号,配合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以“非现场”执法监管为核心的现代化执法工作体系,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全面突破。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创新,推进《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