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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4月29日至30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4-2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4月29日至30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为:集体学习;审议《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关于加强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等4个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工作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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