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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规范和加强养犬管理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3-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两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精心组织《条例》的宣贯实施,全市恶犬咬人、狂吠扰民、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得到有力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有了新的改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宣传、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推动《条例》更好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养犬管理是一项涉及群众安全、群众生活、城市管理、城市文明、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颁布实施《条例》规范和加强养犬管理,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我市公共环境卫生整洁、保护公民健康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会议要求,执法检查组和受检单位要深刻领会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扣法规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改进工作方法,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升监督质效;严把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反馈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制约《条例》实施相关问题解决。

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方案,开展了执法检查相关业务培训,听取了市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有关《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和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文光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此次执法检查时间为3月至4月,由市、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将采取“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查阅台帐资料与法律知识测试、座谈交流与个别走访、公开征集意见与开展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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