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本级决算草案初审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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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本级决算草案初审工作流程 (2016年4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本级决算草案,依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现明确常州市本级决算草案初审工作流程。 一、预算工委组织专家组抽查:专家咨询组提前对部分部门决算和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进行检查。 二、审计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市政府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提交预算工委,预算工委调研同级审计情况。 三、决算草案集中预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市政府财政部门将决算草案及相关资料提交预算工委,预算工委组织开展集中预审,同时听取审计报告。 四、财经委初审:财经委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预算工委预审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初审,形成审查结果的报告。 五、送交及反馈:财经委在初审结束后将审查结果的报告送达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在收到审查结果报告五日内,将决算草案的修改情况向财经委(预算工委)反馈。 六、草案和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十日前,市政府将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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