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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议案的处理和督办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1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议案(以下简称一号议案)的处理和督办,根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一府两院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其贯彻落实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对于政策环境、营商环境的感受和诉求,梳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提出处理意见(2月—4月)

1.2月中旬,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检察院办公室、市中院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一府两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优化环境等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提出其中实质性的“干货”以及2019年拟出台政策,以目录清单的形式报常委会经济工委。

2.3月初起,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政策贯彻实施情况,征求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制作“企业家代表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愿和诉求”问卷调查表,面向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中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无记名调查,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2)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调研座谈会(市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结合常委会领导主任接待日活动召开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家调研座谈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民营企业家参加座谈,听取对政策环境、营商环境的意见和想法,征求企业家对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的建议和诉求;

(4)会同市工商联邀请基层商协会组织、工商界代表召开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调研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5)常委会领导带队,实地走访部分民营性质的企业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落地情况,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想法。

3.3月底前,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若干条企业家反映比较强烈、对营商环境影响比较大、且具备整改条件的实质性问题,作为一号议案办理的重点内容,经常委会领导审核同意后,与市政府一号议案办理的牵头部门沟通对接,在此基础上确定议案办理的目标任务。

4.4月上旬,根据调研情况起草常委会《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草案),分别征求常委会领导、各工委室以及一府两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5.4月中下旬,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一号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印送“一府两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跟踪督查推进(5月—9月)

1.结合相关工作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

(1)“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5月-6月)

(2)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调研(7月-8月)

2.视察民营企业发展及民营经济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督查议案办理,听取重点部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9月)

3.起草议案督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提交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9月底前)

(三)组织专题询问(10月)

1.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强化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议案办理以及相关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

2.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印送一府两院,并做好专题询问相关后续工作。

三、相关工作

1.人事代表工委负责与政府办公室联系。明确一号议案办理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牵头部门,成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一号议案办理协调会商机构。

2.成立由常委会分管主任挂帅,经济工委、预算工委、农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内务司法工委参加的专题调研组,负责调查研究、讨论确定议案办理重点、提出议案办理目标任务等相关工作。

3.办公室配合做好领导活动安排、部门联系等相关工作;人事代表工委协助做好五级代表中民营企业家代表名单梳理以及问卷调查、代表联络等相关工作。

4.经济工委负责起草常委会决定(草案)、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议案督办工作的报告,以及专题视察、专题询问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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