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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10-2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23年10月24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为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助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做出人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定位,深刻认识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实施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谋划推进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确保人大监督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三)坚持依法办事。以宪法为遵循、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权,始终在法律框架下、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精选监督议题,体现“为了人民”的价值取向

1.把握监督重点,监督民之所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质态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强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的作用;聚焦民生保障工作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助推美丽常州建设;着力社会治理工作监督,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司法工作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2.拓宽选题渠道,议题来自人民。探索监督议题公开征集机制,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建议;通过组织代表开展接待选民、会前调研等活动,广泛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梳理汇总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与上级人大、基层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研究全市来信来访、“12345”热线、投诉举报、行政诉讼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民意数据,精准提炼群众期盼,确保监督议题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二)完善监督机制,突出“依靠人民”的工作理念

3.坚持“开门监督”,提升参与度。建立健全多渠道畅通的民意收集、意见反馈、协作运行等机制,依法保障代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大代表和群众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依法推动重要监督事项、监督过程、监督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提升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知度认同感,增强参与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能动性。以数字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数字人大”监督模块和民生实事、预算与国资联网监督子系统作用,畅通“身边、路边、周边”问题“随手拍”“马上传”渠道,为代表和群众更便捷地参与人大监督、反映问题建议提供“数字化窗口”。

4.强化多方协同,提升监督合力。密切上下协同,精心组织上级人大统一部署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上下联动工作,高位推进生态、文化、安全等方面跨区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难点问题解决。加强与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重要监督议题全市“一盘棋”谋划推进,充分发挥代表问政、议政代表会等民主议事制度和代表“家站点”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作用,鼓励引导基层探索专业化、项目化、特色化代表履职平台等创新创造,汇聚监督工作的广泛合力;密切左右协同,探索协商民主机制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嵌入和运用,构建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横向联动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效贯通;密切专业协同,通过“专业代表+专家智库”为人大监督注入专业化力量,监督议题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代表参与,针对性组织常委会会前学习,发挥好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作用,重难点问题引入第三方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5.贯通关键环节,提升监督效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督办等关键环节,做深做实监督工作。会前调研汇聚民智,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愿望和要求,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全面掌握实际情况。会中审议反映民意,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模,实现一届内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全覆盖。组织专工委、驻会委员重点发言,非驻会委员主动发言,列席的辖市区人大负责同志、人大代表积极发言,将调研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到现场,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交给“一府一委两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播放专题片,便于参会及列席人员更加直观了解相关工作,确保审到重要处、议到关键点,提高审议质效。会后督办激发民力,邀请代表和群众参与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及时公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以民意促整改、促提升。

(三)增强监督刚性,彰显“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担当

6.提升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质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紧扣议题开展,客观评价成绩,深入剖析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政府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等重要审议议题,要保证审议时间,提高审议发言质量,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集中听取分组审议意见汇总,增强审议效果。对部分重大项目和突出问题,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

7.深化计划规划和预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监督。提升制度化水平,紧扣落实中央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完善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常州特色的人大制度体系,健全规范、标准、透明的工作流程,实现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有规可依、有尺可量,进一步保障代表审查监督、群众知情知政;提升常态化水平,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设立经济运行情况观察点,密切跟踪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运用预算与国资联网监督系统按月跟踪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更好把握刚性约束与弹性调整的时与效;提升系统化水平,一体谋划推进规划计划、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查监督与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过程闭环监督,推动政策、资金、项目、责任相互衔接、相互支撑,为人民守好“钱袋子”。

8.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紧扣法律法规,梳理法定责任清单,重点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制定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开展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等方面情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查找存在问题。起草执法检查报告遵循“四三三”原则,重在以典型案例和翔实数据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即知即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让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于实施满2年的地方性法规,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促进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察,真正实现立良法促善治。   

9.有序推进履职评议。着力构建“人岗事”统一、“点线面”结合的履职评议格局。深化“两官”履职评议,与“三百”活动更深层次融合,在选案、听案、评议等环节扩大参与、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定性定量分析的科学性,提升常委会满意度测评的精准性。全面开展任后监督,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探索开展市人大选举人员的监督工作。加快出台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统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一届内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报告全覆盖。

(四)提高监督质效,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10.加大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力度。认真汇总整理审议发言,精准明晰反映审议成果,切实提升审议意见质量。强化交办督办,做到条目式反馈和问题清单、督查清单“两张清单”推进落实。重要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面对面”交办,相关专工委全过程跟踪监督,制定督办清单,紧盯问题逐项整改销号。适时审议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和专工委审查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不力、满意度不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再次作出报告,也可以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进一步监督程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11.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完善监督结果运用和效果评估制度,努力将人大监督成果转化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成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改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为“一府一委两院”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履职评议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并抄送市委有关部门,供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参考。通过执法检查、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督促相关法规实施部门完善和落实好具体配套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人大立法、决定等工作改进,监督中发现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长远性、根本性问题,要作为立法选题的参考;反映较为集中的法规制度设计问题,要作为修改法规的重要依据;其他重大问题,或者监督推动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应决议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重大政治任务,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应有之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上来。

(二)加强组织实施。常委会要加强领导和统筹谋划,切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有机融合、全程贯穿到人大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市各级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要建立长效机制、压实责任,把扩大民主参与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使人民民主生动、具体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的工作上。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从忠诚履职、依法履职、为民履职的高度,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工作,敢于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用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深化宣传研究。加大对人大监督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宣传阐释,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示度感受度,扩大人大监督成果的社会影响,为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营造氛围、汇聚合力。依托具体工作实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实用性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指导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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