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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8-03-16

常州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工作流程

(2017年7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配合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本级预算草案,依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现明确常州市本级预算草案初审工作流程。

一、预算工委同市财政、发改部门沟通年度预算草案及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初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有关工作安排。

二、预算编制情况调研: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预算编制说明及专项资金调研会议,根据预算编制调研情况向财政部门提出改进预算编制建议。

三、方案送交: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向预算工委送交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市财政部门向预算工委送交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四、预算草案重点预审: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重点预审布置会议,组织专家咨询组提前对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计划和预算、部分部门预算、部分市级专项资金、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重点预审。

五、集中预审: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集中预审会议,对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四本预算草案初步方案预审。

六、财经委初审:财经委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结合预算工委预审情况,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形成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

七、送交及反馈:财经委在初审结束后将初审意见送达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应在收到初审意见五日内,将预算草案的修改情况向财经委反馈。

八、向主任会议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财经委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报告对财经委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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