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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人办发〔2023〕78号)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就加强常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代表选举及履职

(一)代表名额分配。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经开区的常州市人大代表名额,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常州市人大代表名额总数,结合经开区选民数量、结构等实际确定;经开区内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由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

(二)选举工作组织。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武进区人大常委会、武进区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经开区党工委及所属镇(街道)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经开区内的市级人大代表,由武进区人大依法选举产生。

(三)代表履职保障。经开区内的武进区人大代表,参加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在会议上提出的涉及经开区工作的议案、建议,交由经开区办理。闭会期间,经开区内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按照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经开区具体组织安排。

(四)有关人事任免

1.对经开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法律职务的任免,仍按《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常人发〔2022〕30号)执行,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

2.经开区内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经开区党工委提名,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决定后,报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经开区内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免,主任、副主任由经开区党工委提名,委员由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名,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

(五)基层基础建设。经开区内镇人大接受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人大街道工委在武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经开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和人大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质效提升。

二、重点事项监督

(一)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对经开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经开区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实施,以及主导产业发展、管理体制改革、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对外开放、科技自立自强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有计划、有侧重稳步推进实施。

(二)规划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草案,纳入武进区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年度计划、预算草案,由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预算的调整,以及上一年度决算草案,由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经开区五年规划纲要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列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计划,以专项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

(三)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经开区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建立经开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审计机关加强对经开区落实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审计、债务审计等,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

(四)民生实事监督。经开区要参照《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常人办发〔2022〕67号),每年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论证、讨论票决、实施监督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经开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五)两院法律监督。对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仍遵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事项的决定》(2019年12月通过),由市人大常委会实施。

三、完善联络机制

建立健全人大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在经开区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以下简称“联络委员会”),统筹协调经开区人大工作,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联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免,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

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经开区的贯彻落实;

2.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建立经开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完善人大代表“家站点”功能,推进立法联系点、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发展观察点的建设;

3.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督促建议办理,并负责督查反馈;

4.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以及经开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四、建立履职平台

成立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经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联席会议由经开区内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作为经开区人大代表的重要履职平台。

(一)工作职责。听取和讨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以及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等,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务实高效;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对讨论事项提出意见建议草案,通过后形成意见建议书,交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联席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按代表建议处理办法进行交办落实。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发区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建立健全经开区人大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对于经开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在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协同配合。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快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大开发区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既要加强对经开区人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又要做好对经开区重点工作监督的牵头组织和跟进实施工作。武进区人大常委会要支持经开区人大工作有效开展,既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又要促进经开区内的人大代表更好履职。经开区党工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定期听取人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制度机制完善、人大力量配备、代表履职平台建立、履职阵地建设、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提供组织保障。经开区内各镇(街道),要依法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全力支持、配合经开区人大工作开展,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经开区展现勃勃生机。

(三)完善制度规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发挥能动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工作落实,制度化推动人大工作在经开区的有效开展。要研究制定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络委员会工作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规范、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等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在经开区高起点推进、高质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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