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18年首次常委会会前法律学习 |
发布日期:2018-03-22 |
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造全面过硬“工作机关”,今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会前法律学习制度,全年计划学习宪法、监察法、预算法、产品质量法、城乡规划法、“两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
3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2018年首次常委会会前法律学习,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作新《预算法》专题辅导。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李小平、盛建良、蒋自平参加学习,秘书长高宏华主持学习会。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又专门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和预算法、监督法规定,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蔡建兴主任从政府预算的概念和构成、预算编制、预决算审查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决算公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介绍了新预算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市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实践,对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作了重点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预算监督联络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本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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