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溧阳开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18-06-11 |
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面临诸多矛盾,全社会对优质物业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2016年,我市启动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今年,该《条例》被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列入年度立法项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6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率立法调研组赴溧阳市,征求各方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据悉,该《条例》草案共10章94条,是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结合常州实际制订相应制度,体现地方特色。总体内容贯穿了对住宅区内物业的维护、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这一主线,本着有利于推进业主自治、强化政府监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原则,重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等五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全面规范住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座谈会上,溧阳市作了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房管局作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立法建议报告,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溧阳期间,调研组还走访调研了阳光之恋、燕山南苑等住宅小区,了解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调研组表示,将在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作好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调研活动。 (来源:办公室 蒋逸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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