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9-08-08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作为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将于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内容,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参加座谈并讲话。
8月6日上午在金坛市民中心一楼会议室,金坛区公安局、文明办、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教育局以及部分街道和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8月7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服务行业代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致认为我市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针对《条例》草案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着眼我市实际,着眼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条例》草案的内容完善、条款设置、奖惩措施、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陈建国表示,大家围绕《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有质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接地气、有见解。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促进市民文明观念的提升,更加有效地推动常州市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来源:教科文卫工委 作者:周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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