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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9-08-23

8月2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泉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8月29日至30日举行。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书面)、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书面),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讨论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和有关议题审议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的方案》。去年,市人大开展了市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和激励效果。为促进各承办单位更加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落实办理责任,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今年,市人大将在“双优”评选基础上加入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开展“两优一先”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和承办单位履职尽责的工作热情,为我市“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党组成员张屹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和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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