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2019年市人大“一号议案”办理情况专题询问实录(下) |
发布日期:2019-11-06 |
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强化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议案(“一号议案”)办理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明星城市”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泉指出,要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专题询问为起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心声,强化顶层设计,推进部门联动,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作风的优化、形象的提升和政策落实成效,以实际行动打赢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现将此次专题询问文字实录整理如下: 5、市人大代表赵铁军:我们平时与企业家的接触交流中经常有企业反映,目前一些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比较严重,诚信守法的企业因为在技术研发、环保设施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投入多,生产成本比较高,而一些没有履行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小企业,却以低成本、低价格冲击市场,破坏了市场规则,伤害了合规企业,也影响了发展环境。针对这种情况,我想请问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市在发挥审判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收到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将如何更加充分地运用法律之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优化营商环境? 市法院副院长潘桂林:谢谢这位代表的提问。依法平等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民营企业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法院近几年来在司法审判案件中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围绕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的问题做了一些方面的工作和有益的探索,概括起来是六个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在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础上,更好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地位平等,坚决做到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一个样,大企业和小企业一个样,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一个样,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司法过程中也要坚持一个样,从而平等地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公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在司法审判程序的设计、遵守和执行方面牢固树立平等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执法、严肃司法,确保在规则之治的基础上能够使各种市场主体的权利真正得到平等保护、机会得到平等的保护、规则得到平等的遵守和执行,从而保障各类企业家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平的效果,这几年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图在这个改革过程当中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对司法审判的干扰,从而保障各种民事主体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平等。三是进一步加大民事制裁的力度。通过在民事诉讼当中加大对违约失信、违法侵权的当事人的制裁力度,比如加大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和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力度,从而提高违约失信成本,有效打击和防止各种不守规矩、不遵守诚信的当事人通过违约获取利益的行为。四是进一步用足用好司法建议功能作用。对于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约失信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相应的司法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违约行为的查处,从而形成对违约违法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和知识产权审判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执行活动,来保护好各类守约企业的合法权益。总之,全市两级法院将立足司法审判的职能,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顺应形势、顺势而为,多为自己添责任,多为企业行便利,守护好每一个营商梦想,为护航常州营商环境建设做出我们法律人应有的更大贡献。谢谢。 6、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蔡建兴: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因为区划调整的原因划转到主城区后,感觉事情比以前难办,环节比以前多,效率比以前低,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区级政府调控管理的权限不足,很多事项都受制于市级部门。据了解,市委市政府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立足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经济发展需要,依法赋予市级、县级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去年发布的《江苏省开发区条例》也有类似的条款。我想了解一下,目前这项工作推进情况如何,有哪些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已经下放到了开发区,还有哪些有待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 市商务局局长潘冬铃:谢谢蔡主任对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发区工作十分重视,去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开发区情况,还提出了关于常州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审议意见,刚才蔡主任提到的《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今年8月,专门以常发【2019】17号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个文件一方面支持开发区完善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地政府的职责关系,支持开发区合理设置机构,优化管理模式,支持开发区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自主建立绩效奖励分配体系,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于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设立一级金库;另一方面,文件结合我开发区实际,要求对开发区依法赋权,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推行区域评估工作,实现“办事不出区”。在实行过程中,各个开发区围绕企业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项目推进、政策服务等方面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部分开发区涉企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如江苏中关村高新区目前已具备涵盖企业开办、前期核准、施工许可、建工验收等49项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了“进一个门,办多种事”的服务能力。常高新和常经开已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发区普遍建立代办服务队伍,主动对接企业,全面掌握项目推进情况。金坛经开区依托“金目标”网上管理平台,对项目服务进行过程监控,重点关注证照办理、环评、建设两证审批、接电接水等关键节点。钟楼经开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组织专人进行分组,对服务区域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走访,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服务。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作我们不断推进全市开发区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根据开发区提出的权限下放等问题,我局积极与政务办、编办等部门沟通衔接,一部分权限已经下放。常州高新区也专门打报告给政府,提出要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相关事项,我局召集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有一些权限已经基本下放,还有一些由于省条线部门的规定,还未实现完全下放,但是相关部门通过代办、直通车等形式尽可能减少企业的负担,现在我感觉主要的为企业服务的权限,如企业设立、开办、建设等各个过程中的权限很多已经下放,不过确实有一些如蔡主任刚才提到的权限受制于上级条线部门的规定还必须层层上报,我们作为商务部门主要是协调推进,因为这些审批权限都不在商务局,都是在市里相关部门,我们作为开发区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做好推进工作,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确保开发区赋权工作尽早落实。谢谢。 7、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惠方:近年来因为环保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危废处理、污水处理等行业的处理能力跟不上实际需要,一些环保企业借机获取明显超出正常水平的高额利润,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作为企业来说,非常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规划建设一批危废集中处置项目,缓解供需缺口,同时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这些特殊行业的定价管理和成本核算,督促企业合理定价,规范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的负担。我想请问生态环境局,对于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生态环境局有什么考虑,有没有规划建设新的危废处置项目,能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还有一个问题想请问价格主管部门,对于危废处置、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定价过高、加重企业成本负担的问题,有没有进行过现场检查,有没有对相关企业的成本构成和盈利水平进行过调查分析?能不能公布一下调查的情况和结果,让我们对此有所了解。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琪明:尊敬的惠方人大代表,您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作为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然后我们常州作为一个工业主导型城市和长三角制造名城,虽然我们的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此同时我们每天每时都会有多少不等的危险废物出自于不同的工厂。那么对于这个危险废物,由于它危害环境同时对人体有害,所以国家采取的是特殊的重点监管措施,主要由我们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这些危废处置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对于这些企业实行的是特殊经营的制度,国家出台的危险废物名录一共是46类,目前我们常州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涉及36类,所以从这个数字来看我们常州总体上的危废处置能力在江苏省乃至长三角还是总体非常不错的,包括我们周边的一些老大哥城市,非常羡慕我们常州的处置能力的建设,但是我们也不会满足。那么还剩下的10个类别,可能就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会困惑我们常州,无法得到发展的类别,下面我简要地报告一下。 那么现在我们主要是三大方面,一是危废处置能力还不足,我们这个班子从2014年底组建到现在,运行了五年的时间,当时危险废物的焚烧能力是9500吨/年,到现在为止我们市10.64万吨/年,也就是说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已经引导资金拓展了10倍的处置能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比较富有成效。另外一个方面,我们的问题主要是结构上的问题,什么是结构性的问题,刚才我提到的46大类中有36大类我们已经涵盖了,剩下的就是高盐这类无法焚烧只能送到外面去处置的,而常州地区是不可以来投这类项目的,第二个和刚才的印染一样,我们受到了太湖条例的严格限制,这样导致我们工业企业产生的重金属有关废物的处置项目在常州地区是不允许建设的,如果建设是属于触犯底线,这个也是导致我们结构性的问题。第三有很多现实的问题是要着力去破解的,主要就是有一个邻避效应。如我们的危废处置企业在地方政府引导和支持下好不容易把项目建起来了,但是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导致对企业开工有所顾忌,即使地方政府做了大量的维稳和解释工作,但是这种邻避效应始终存在,而且这种效应的传染能力特别强,所以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发展是有很大制约的。那么还有一些技术上的瓶颈,刚才我汇报了我们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很高,但是有些技术还不过关,所以这方面需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进一步拓展。下阶段我们会按照“十四五”规划在常州尽可能地在缺少的10个处置门类中查漏补缺,促进其落地生根。第二是加强监管,服务企业,我就简要汇报这么多。市发改委主任汤如军:感谢提问。下面我就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收费情况作简单汇报。第一是污水处理收费,有两种。一种是城市污水处理费,是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实行政府定价,一般工商企业1.75元/m3,重污染行业2.70元/m3,这在苏南城市中处于中游水平;另一种是开发区的污水处理费,主要指乡镇工业园区,这个收费目前是比较高的,在苏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为什么比较高呢?因为这些污水处理厂是由民企投资的,或者是民企和政府共同投资的,这种开发区的收费实行协商定价原则,定价的高低和它的处理量有关系,刚才提到的高收费应该就是这一块比较高,下一步,我们会和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来进行调查了解,规范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把收费降下来,虽然这收费是企业自己的经营行为,但我们还是要降,据我们了解现在收费最高的园区原来收到7.6元/m3,在我们干涉后现在收到7元/m3,比我们政府定价的2.7元高了很多,但这是他的企业行为,我们只能和他商量,下一步我们还要规范他的收费行为。第二是危废处置费,有两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是焚烧类,医用类收费标准按重量为4元/公斤,按床位最高为2.2元/日•床,这在江苏处于中游位置;工业废物收费标准为2.0-8.0元/公斤,这个比较高的,差在哪里,差在我们定价的时候没有定死,有个区域区间价,高的收到7元多,低的收到2元,平均下来在5元左右,其他城市3-4元左右,下一步我们要进行规范。二是填埋类收费标准为4.05-4.85元/公斤。目前我市危废处置收费标准比苏州、南京略高,比无锡略低,无锡4.3元,我们平均下来是4.12元,这个也比较适中。 通过这次以后,我觉得第一还是要有个检查的过程,要加大检查的力度。第二对于我们危废的处置,现在省里面新出了一个文件,我们准备适时重新制定我市危废处置收费标准,从而减轻我们企业的负担。谢谢。 8、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荣平: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10个具体行动方案,其中“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机构覆盖面,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一号议案处理意见中也要求“加快建立具有规模优势和行业标杆地位的大型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我想了解一下,我市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特别是在组建具有规模优势和行业标杆地位的市本级国有大型融资担保机构方面,有什么实质性的举措和进展,政府性担保体系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有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管华:首先感谢陈主任对地方金融的关心,经过近几年的行业洗牌和政府的行业支持,常州的政府性担保机构已经成为全市担保体系的中坚力量,成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为什么说政府性担保机构已经成为全市担保体系的中坚力量呢?我这里有几个数据:我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18家,注册资本合计34.04亿元。国有全资或控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7家,注册资本合计24.63亿元,占比72.36%,大家知道担保公司的能力是和注册资本金额正相关的,注册资本越大,担保能力越强。 实际运作中,今年1-9月,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计担保户数909家,提供担保79.73亿元,分别占全市融资担保业务的比重是93.62%和95.76%;9月末,在保户数1045户,在保责任余额92.92亿元,分别占全市融资担保行业业务量比重为89.47%和84.79%。数据表明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今年业务增量中占比95%左右,所以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经成为全市担保体系的主力军。这是第一方面,第二方面我汇报一下近几年我市政府担保在体系建设方面的举措。一是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规模。近三年,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有3家进行了增资,共增资了10.5亿元,其中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了8亿元,总规模达到了10亿元,全省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融资担保机构有13家,我们常州就这一家。二是整合设立常州市信用保证基金。曹市长来我市工作以后,指示我们将原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14支风险补偿资金集中管理,整合设立规模为9.62亿元的信保基金,主要运用信贷风险补偿、企业融资增信和应急转贷资金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增信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1-9月,信保基金支持银行机构发放贷款6680笔、155.67亿元。三是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我市于2016年设立市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并出台《常州市市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年来对融资担保机构新设或补充注册资本奖励累计100万元,发放业务补贴3245.93万元,代偿补贴2864.14万元。四是大力丰富融资担保产品。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谋求转型,聚焦支小支农,不断丰富产品,积极服务民营实体企业。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各类基金、各家银行合计推出科创保、文创保、惠农保、农地保等“政银担”产品17项,另外还创新开发了江南农商行股权质押、新三板股权质押、水上加油船舶质押、核心企业商票质押等融资担保产品,极大丰富了融资担保产品。五是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2018年,财政部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661亿元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我市已按照国担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再担保和省财政承担30%,政府性担保机构承担30%的原则推动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与我市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加大对小微、“三农”、扶贫、创业创新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汇报完毕。 (文字实录由经济工委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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