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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三百”活动座谈交流会
发布日期:2019-12-04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三百”活动交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党组成员张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工委、人事代表工委,市人民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主任、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同志总结交流了 “三百”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认真剖析了存在困难和问题,对如何创新今后活动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三百”活动自2018年7月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共组织2000人次全国、省、市、县(区)和镇人大代表,前往中级人民法院、各辖市(区)人民法院、镇法庭,对209件不同类型案件进行了旁听,对521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了评议,梳理出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破产审判等各类问题237件次。

在“三百”活动开展中,全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代表们纷纷走进审判现场、执行现场,近距离、面对面地接触和监督司法工作,“三百”活动已逐步成为新形势下人大改进司法监督的平台,司法机关展示良好形象的窗口,人大和司法机关合力化解矛盾的抓手,为推动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盛建良充分肯定了“三百”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认为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三百”活动是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创新实践,是深化司法监督、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的重要举措和常态工作,为推动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三百”活动将进入深化推进阶段,盛建良对活动开展提出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深化“三百”活动中,市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工委、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人事代表工委要进一步发挥活动组织协调指挥作用,法检两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不断增强协同推进合力,使“三百”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要根据各地实际,不断创新“三百”活动组织方式,拓展旁听案件内容,探索科学完善、行之有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二要精选案件,注重实效。根据各地实际,做好旁听庭审案件的筛选,优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信访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在组织好代表集中旁听评议的同时,定时公布案件开庭排期表,鼓励代表持代表证随机听案,实现“要代表听案”为“代表想听什么案”。有针对性地提升代表的法律素质,为旁听评议庭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使活动达到“精准评议、精准交办、精准监督”。评议意见和整改意见的反馈要做到及时有效。

三要提炼总结,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活动的各项制度,从联席会议、庭审排期、代表选定、庭前培训、旁听评议、信息反馈、整改落实等各方面规范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活动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不断增强旁听评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对活动的不足、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不断扩大社会监督影响面,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监察和司法工委  作者:刘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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