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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4-01

《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4月份常委会将审议市政府关于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检验、评估条例实施的成效,做好常委会审议准备工作,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部门法定职责履行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措施的推进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并就《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蒋自平在认真听取各部门的汇报交流后指出,电梯是居民出门的第一步,回家的最后一步,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地方立法的生命力在于有效执行,希望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他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合力构建法治型社会,进一步深化对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统一思想,依法履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二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通过不断提高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要完善地方立法的质量,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充分吸收电梯使用单位、乘用人和监管部门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完善条例配套的制度规定以及将来修订完善地方法规做好必要准备。

(来源:经济工委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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