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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4-13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启动《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专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出席会议并讲话。专题会议上,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实施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盛建良指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推动《条例》实施、促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全局高度认识气象事业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意义,把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常州总体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提高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找和深入剖析《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监督作用,为增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4月10日,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盛建良的带领下,赴溧阳市、金坛区开展实地检查,察看了溧阳庆丰气象观测站、溧阳市气象局新址、金坛区国家气候观象台等场所,听取了溧阳市、金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检查过程中,还专门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工作交流。

盛建良充分肯定了各地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在加强宣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气象服务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他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气象事业的氛围;二要进一步提高气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气象灾害预警精准率;三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装备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四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按《气象法》及《条例》要求,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防御措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工作。

(来源:农工委  作者:曹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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