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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发布日期:2021-02-24

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华网记者:

城市绿化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意义十分重大。请问吴局长,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条例》的执法主体,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市城管局局长吴建荣: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新常州、强化我市绿化建设管理,发挥城市绿化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综合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局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抓好条例宣传,强化规划引领,加大建设力度,提升管理水平,保护绿化成果,力促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

我们将迅速组织各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单位集中开展培训,做好《条例》的解疑释惑,确保《条例》的主要内容融会贯通。同时,我们将在公园广场、绿地游园和居民小区,利用展牌、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并邀请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系统宣传《条例》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及监督,提高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配套制度,夯实管理基础

1.开展绿规编制。组织开展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力争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完成编制任务。编制沿河沿路集中绿地设置规划导则,修订城市绿化建设规范。

2.配套出台文件。年内计划出台《常州市绿化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上述两个文件均已列入市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3.规范绿化审批。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城市绿地占用和树木移伐审批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4.严格绿地管控。加强居住区和社会单位绿化方案审查,严格绿化标准,将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两侧用地划入绿线管控范围。按照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原则划定城市绿线,逐步完成市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划定工作。

5.完善绿化信息。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档案归集、报送制度,细化城市绿化工程测绘标准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资源普查,及时更新和完善智慧城管系统绿化基础数据,实现城市绿化的智慧化、精细化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管,保护绿化成果

1.制定绿化处罚机制。强化城市绿化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处罚协同机制,细化处罚机关、处罚种类、处罚标准,明确处罚流程等。

2.突出专项治理。今年重点研究居住小区绿化管理工作,明确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职责,提高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将居住区绿化违法行为处置作为强化居住区绿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对破坏居住区绿化的违绿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指导各辖市、区绿化执法部门加大绿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绿地未按时恢复原状,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违反公园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在媒体上集中曝光,起到震慑效果。

同时,我们也将定期向市人大做好《条例》执行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条例》对城市绿化建设事业的引领作用,提高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江苏广电总台记者:

住宅小区绿化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请问许主任,绿化条例对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市人大法制工委主任许玲:

绿化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小区绿化问题意见比较集中;从相关部门收到的投诉进行分析,小区绿化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因此解决小区绿化问题是条例制定过程中特别关注的重要立法思路。条例从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小区的绿化问题:

一是规定居住区绿化应当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合理布局。强调新建住宅周边种植大中乔木与住宅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当符合居住区绿化建设标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绿化美化与居住安全舒适之间的矛盾。

二是明确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在该住宅项目销售处公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居住区显著位置永久公示绿地平面图。通过公开公示的方式,解决预售住宅项目销售承诺与交付实际绿化品质不一致的问题。

三是关注绿化管理中的矛盾,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了绿化责任人要按照规范做好日常维护、植物死亡的要及时补植、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损害绿化的违法行为等五项职责;同时特别针对老小区树木重度修建因各方意见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第二十七条规定,居住区树木需要进行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超出常规修剪技术规范要求的重度修剪,绿化管理责任人应当制定修剪方案,并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修剪,同时要将修剪方案在居住区显著位置公示,通过主管部门的指导保证修剪的质量,通过公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常州日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请问吴局长,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中如何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

市城管局局长吴建荣:

在全面贯彻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等国家、省、市上位要求,上一轮2004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评价、相关案例分析借鉴、相关规划分析研究、现状分析研究、绿地系统优势与特色分析、城市绿地系统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等等基础上,对我市到2035年城市绿化建设开展系统谋划,规划年限与国土空间规划一致,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目标更紧密结合我市现状。比学赶超,结合常州现状基础条件、资源条件和人均建设用地情况等,确定绿地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确定绿地总面积、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的规划控制指标。

更科学布局城市绿地。在多因子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市域、市区生态空间,并针对各绿化空间如:林地、廊道、农田、湿地、城市绿地等提出生态建设指引。

更明确指导分类建设要求。明确各类绿地布局要点、规划指标,以及明确对城市风貌形成有重要作用的公园绿地建设要求等内容。

更突出城市景观和生态的融合。根据我市绿色资源禀赋,提炼城市特色景观、明确道路、水系等城市空间景观及生态功能的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以植物多样性规划为主,对城市绿化植物现状进行优缺点分析,并进行城市绿化应用植物的多样性规划、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规划和绿化植物应用规划等内容。

更明确提出分期建设目标。着眼规划的实施制定各类管控及保障措施,明确各期建设重点、规划目标、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估算,阐述分析开展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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