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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3-05

3月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率相关专工委赴市福利院和丽华老年公寓开展《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我市养老机构的设施配备、养护人员、管理模式以及日常运营情况,参观了民政云平台智慧养老信息系统,深入了解了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99.4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5.7%,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以年平均超过5万人的速度增长,整体呈现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叠加的趋势。同时群众对养老服务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在养老事业规划、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都有了新的需求,亟待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立法就是为了从法规上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将《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

陈建国指出,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认清养老服务现实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加快养老服务立法步伐,在立法过程中要多方联动,形成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提前介入机制,坚持立法为民、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契合我市经济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激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与投入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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