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21-07-28 |
7月28日下午,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经济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士福出席学习会并讲话。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座谈会和预算工委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答记者问相关内容,并结合我市人大实际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预算工委、经济工委负责同志分别从预算、计划监督角度介绍了近年来对政府债务和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初步打算。
戴士福就做好政府债务监督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市、区两级人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人大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工作经验,正视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不断完善,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管控债务,打造优质国有资产,进一步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努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 要吃透文件精神,抓住审查监督重点。市、区两级人大要注重学习,认真研究文件内容,领会要点,明确审查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刚性约束,进一步做实做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 要坚持依法依规,实现有效监督。严格遵照《预算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上级人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审查监督程序,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注重预算审查和计划审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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