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 |
发布日期:2021-11-02 |
10月29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依据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2018年1月,常州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同年8月,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听取了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安排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监督,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工作。 近年来,市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先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专项治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治什么、谁来治、怎么治、如何治好”,形成“4+4+X”治理体系,成立工作专班,优化完善与财政、审计、商务、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机制,全力部署推进,全面压实责任。同时,市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精度找切口,挖掘深度查问题,提高准度办案件,依规依纪依法一体查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务求整治实效。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990起,处理2789人,其中处分1494人;通报曝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355起552人。在整治中,市监委还着力督促整改问题,推动长效常治,强化警示教育,放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以案促治,推动形成系统治理。 会议充分肯定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认真履行监察专责,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强调,下一步市监委要以更强力度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规划,紧盯市委“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列”的目标和“532”发展战略,主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更大决心解决突出问题,聚焦惠民富民,对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持续增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在强化政治担当、运用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推进、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推动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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