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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5-13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落实《决定》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出席会议,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国资委分管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预算工委介绍了《决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相关部署。参会部门就落实《决定》作交流发言。

戴士福对部门关于落实《决定》工作安排和措施给予肯定。他指出,市政府及各部门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连续四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分析研究、逐条落实。就下一步落实《决定》,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意见以及全国人大、省人大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法定职权,对政府实施依法有效监督的内在要求。

二要高质量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报告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要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国资部门要做好报告基础工作,明确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范围,完善各类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与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系统的数据对接。审计部门要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完善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发挥审计的支持作用。

三要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效。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完善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手段,推进高质量监督更富实效。要逐步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研究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评价指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逐步打通专业性技术性瓶颈,推动人大监督评价向科学化精准化拓展。加快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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