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情况督查会暨《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部署会 |
发布日期:2022-06-01 |
为推进《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地方性法规,提升法治常州建设水平,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带队,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情况专项督查,并召开执法检查专题部署会议,对《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督查组实地考察了现代传媒中心“龙城云客厅”、市志愿服务发展中心、武牧动物医院、雕庄街道水岸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州礼遇”品牌示范店九州喜来登等地,详细了解《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普法总体情况报告及市文明办、公安局、文广旅局相关《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报告,对《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了执法检查前培训。
督查组认为,我市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坚持把高质量立法和推进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实现了制度设计体系化、立法宣传全程化、监督实施制度化,确保了地方性法规既有立法成果,又有实施成效。督查组还对如何推进地方性法规深入立法、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正春强调,地方性法规是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的需要,提升治理能力的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每一件立法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一要增强法治思维,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法定地位。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保证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在法规维护中得到体现和实现。要立足“532”发展战略,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推动解决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破除障碍、提供保障。 二要营造良好氛围,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坚持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动,统筹安排、互相促进。坚持需求导向、多元共治、先行先试,既兼顾全面、抓好普及,更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实现精准普法,共建共享,进一步增强运用地方性法规的工作自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增强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能力,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 三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主体实施、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明确法规实施工作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的长效机制,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规顺利实施、落地生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负责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专家、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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